[personal profile] fiefoe
ranana 这本开始只是以为比较有attitude的文,秀秀的情理之中的真实身份暴露的那里开始让我坐直看起来。讲述手法近乎炫技。蜀/业两人爱得颠三倒四毫无默契。最后一节最意识流也最甜。gay里gay气的Appollo 和Ares部分可略。范经理做妈妈(桑)比好几位真妈合格多了。

>>  他是消费者,他可以是对的,是不容拒绝的,但他不会成为我的上帝,我不会向他祷告,不会寻求他的庇护,我也不渴求他的爱,他不是我的信仰,我做不了他的信徒,不会用自己的苦难美化他的形象,不会将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他不会成为我的救赎。

    我们有我们的丛林,它扎根在充斥着紫粉色光芒的地下室,它在黑夜里呼吸,它靠本能和兽性生长;为过路的人、短暂停留的人,它保管伪装,提供掩护,为在其中游荡的我们,它毫无保留地庇护,为了这庇护,我们出卖我们可以出卖的任何东西,我们成为它的养分,我们遵循它的法则:我们的过去不值一提,我们对未来只字不说,我们妥善照料别人的欲望,我们自己的欲望无关紧要,我们是徘徊在后台的演员,等着扮演小丑,花瓶,泄欲工具,倾诉对象,父亲母亲,兄弟姊妹。

    我也不知道,可能缺什么找什么,这些少爷小姐缺穷,就成天猎穷,越穷越好,再惨一些那就完美了。

    最坏的是他时不时要提一下尹良玉,有时还试图和我探讨他死时的心境。是不是活着的人都痴迷死亡,都带有神探情结,都想力证自己对别人的死有解,好给自己为什么还不去死做出一个解答?

    我抓了抓喉咙,下午的展览我确实应该走在所有人前面,我身体残疾,心灵残缺,我只是一片碎片,我的大部分不是已经丢失了,找不回来了,就是死去了。

    我摇头,笑笑,还是不说话。我能说什么呢?我知道业皓文结婚了,我为了他的钱和他上床,我有手有脚却甘愿出卖身体,做皮肉生意,白天我躲在狭小的房间里沉迷过时的游戏,晚上我隐藏在欲望的丛林里等待猎人,小时候我讨厌我妈把医生这个未来安在我身上,现在我幻想要是我顺利毕业了,我当了医生那该多好。

    突然之间,我觉得一切都很可笑,我和秀秀,她说我们比朋友更高级,我和业皓文,我们比炮友还低级,我以为自己是不知羞耻比赛的冠军,我遮遮掩掩,却是欲盖弥彰。

    孙毓演火鸟,他的皮肤发棕,身上,脸上抹了金色的闪粉,穿一身米白色的紧身表演服,四肢纤细,肌肉线条优美,他是一根最细致的线条所能勾勒出的一个最简洁,找不出一丝累赘的舞者形象。

    我只是不想一个人待着,不想去想爱这件事,我以前想它太多了,太关注它了,太有目的性,知道世上有爱这件事之后就觉得自己也要体验体验,爱一爱,可是世上有人有五百万,有别墅,有法拉利,我就是没有啊,我不会有的。

    业皓文急眼了:“她说你就信?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天真,这么好骗?”
    真奇怪,他又没骗过我,他怎么知道我不好骗?他从不避讳他已婚,他猎艳,他和我同过校,知道我的丑闻。

    只听范经理侃侃而谈:“你们啊,一个个都是庙里供着的菩萨!一个个早就历过了劫,香客们捧着他们的七情六欲进来,你们就只管收着,这是贡品,是拿来享用的,不是拿来敲动你们的凡心的。”

    盒盒冲我眨眨眼睛,我们大笑,一起把手伸出了窗外,冲小宝挥手,望着他吹唿哨,一声比一声高。我们身边的乘客陆陆续续换了位置,有人抱怨:“疯疯癫癫的。”有人咒骂:“大晚上的,有毛病。”
    我们是有毛病,我们是疯了。我们在夜晚投入地发疯,在白天完全地沉默,我们整天想很多很多事,然后一件一件地觉得它们都无所谓,一件一件地丢开它们,又一件一件地去把它们找回来。

    业皓文抬起眼睛看我们:“嫉妒他男朋友客户遍天下,随便走在路上都能撞见?”
    秀秀摊开双手:“起码人家有男朋友啊。”
    业皓文动了动嘴唇,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的样子。我别过脸,掩住嘴偷偷笑,

    他比我矮一些,真的很瘦。他低头时我能看到他锁骨的凹陷,有一小瓣黑影落在里头,他稍微动作,那黑影漂漂荡荡,不胜风力。

    我想到秀秀和我说她和孙毓反串跳《阿波罗》,她是阿波罗,孙毓是阿尔忒弥斯。月光,狩猎女神。他的眼里有温柔的,绵延不断的爱意,像河,不息,不止。
    霎那,我懂得业皓文的心境了。少年时倘若涉足过这样的一条爱河,谁又会想要上岸?

    我四处闲逛,音乐节也像森林,刚刚好介于鸟语花香的自然森林和好再来这样的湿欲雨林之间,这里的每一道眼神,每一句问候所传递的信息也都是刚刚好的,既不太过直白露骨,显得商业下流,又不太过隐晦委婉,有装腔作势之嫌。就算临阵改变主意,对方也不会恶言相向,拳脚相加,他们还有音乐,他们听着歌就去找别人了。愿世界和平。

    还有人帮腔:“拜托你们啦!外面野战队成千上百,你们参与下山区战役行不行啊!憋精憋精,越憋越长寿啊!憋屎是会憋死人的啊!”

    我的嘴可以闭得很紧,很久。他不知道我可以一年不和任何人说话,所有语言都让我觉得有血腥味。

    业皓文这样的,纯属宣爱逐真的反面教材,爱神要想巩固凡人对自己的信仰,应该让她的传教士天天宣讲我的故事,先死一次,然后再遇到什么人,不爱我,没关系,爱我,那我就去买一束玫瑰,我会看着花,默默告诉自己,花会枯萎,会枯萎。

    他看太多日本犯罪小说了。他对我太不了解了,他不知道我已经走出来了,我的灵魂早就解脱了,对谁的死都释怀了,我也原谅了所有人,抛弃我的人,诋毁我的人,伤害我的人,我还原谅了我自己,只是我的肉体反应太慢,仍在苦海里浮沉。

    那打字的警察走过来了,两个警察凑在一起看业皓文的名片,业皓文笑容可掬。我高声问小宝:“小宝,哥不是说让你在家待着,不要出门的吗?你怎么自己出来了呢?”
    小宝还是喊妈,还开始吃手。这角色分析,我佩服。

    “不知道,我也说不清,”她盯着我,有些生气了,“你干吗这么咬文嚼字啊,我们说话聊天又不是写小说,写剧本,每一句话,每一个词都要精准到位,我们说话……”她叹息,整个人更柔软了,她靠在我肩上,挽住我的胳膊,“语言是很暧昧的,模糊的,我们都伪装在语言里,有时候,我们也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有时候我们还会自己欺骗自己,自己隐瞒自己,说的话里面,回忆里面,只留下对自己有利的部分。”

    我说:“小余之前借过我钱,我还没机会还他,现在也不知道怎么还了,我还给你吧。”
    盒盒妈看我,我忙说:“钱不多,就几千。”

    盒盒妈留小宝下来吃饭,她去厨房忙活,秀秀帮忙。小宝张着手臂,岔着腿坐在沙发上,桂花桂圆茶呷呷,话梅抿抿,好不惬意,感慨道:“你看啊,我们这里啊,以前除了四个同性恋,什么都没有,现在好了,有了个妈,妹妹也回来了。”

    “还有盒盒,小宝……你们厨房的窗户,你们浴室的浴帘,一次性纸内裤,香烟,放在冰箱冰了很久的西瓜,业皓文给蜗牛挖的小小的坟墓……我有很多喜欢的东西,我不是空的。”
    我也有很多喜欢的东西。我喜欢贴在窗玻璃上的晚霞,喜欢热腾腾的饭菜,喜欢摇晃的灯光,摇晃的花,喜欢温暖的肉体,接吻,有人摸我的背,喜欢菩萨,喜欢有人需要我,有人依赖我,有人觉得我还能拯救,还能好起来。

    我讨厌的事情也很多。我讨厌业皓文,讨厌别人依赖我,别人需要我,讨厌别人喊我的名字,碰我,我走在悬崖边上,走得小心翼翼,她们一碰我,我很容易摔下去,我会走得更艰难。我讨厌在家吃饭,真营养,真健康,人越活越长寿,越活越看不到头。

    那时融市下雪了,好大的雪,晶莹闪亮,一片又一片,每一片都长得不一样,落进黑夜里,掉在地上,转眼就找不到了。
    业皓文问我在干什么。
    我往饭馆里看,灯光温暖,两桌奇装异服,浓妆艳抹的男人女人推杯换盏,有人哭,有人笑,但是大家的样子看上去都是快乐的。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个道理谁都懂。我们更懂。

    新区不能放烟火,老城的河边可以放,今晚的烟火表演也是在那儿举办的,城市里有些潮湿,起了雾,我揉揉眼睛,吸吸鼻子,感觉自己走在硝烟未散的战场上。我踩着树的尸体,老建筑的尸体,新建筑的幻影,漫无目的地游荡。

    我一时说不上来,想了会儿,才道:“我只是陈述客观事实,我和他也开心过的,开心过就好了,爱来爱去不就是那么回事。”
    “怎么回事?”
    “看得顺眼,能沟通,能打嗝,能放屁。“
    秀秀睁大眼睛看我:“原来你这么爱我和盒盒妈妈啊!我才知道!”
    我也瞪眼睛:“我当然爱你们!”
    秀秀还瞪着眼睛:“那两个互相看不顺眼,不能沟通的人在一起,不是结婚那种,他们没有婚姻的牵绊,财产啊,家庭啊,孩子的束缚,他们在一起,难道不才算是真爱吗?”

    我没有孙毓的天真,我不像业皓文那么蠢,我只是犯贱。
    我只是……
    我需要他。
    我也需要一个永远得不到,也就永远不会失去的人。我不爱他,他会离开我,我们不会完全分开,无法完全契合。我们牵牵扯扯,一个礼拜,十天,一年了,两年了,十年,余生,一辈子。他会逐渐变成我的爱情故事的主角,他会变成又一个孙毓。我的孙毓。一个月神,或者是一个爱神。
    如果爱真的有神明掌控,如果爱神盯着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安排,可能看到我这里的时候,她眨了眨眼睛,看漏了我,我要自己安排好自己,自己搞清楚自己。
    我不怪她,神的眼睛也会干涩,眼眶也会发热。

    我说:“我很讨厌你你知道吗?我不会把你算进我的几分之几里。”
    他说:“你也是。你不算,你不算数,你不算在那些里面。”
    我抽烟,他说:“秀秀说,你要说清楚,可是我说不清,你说我不欠你,可是我就是没办法不那么想,我就是愧疚,我就是……我有这样的想法是不是就不可以喜欢你?”
    我说:“干吗非得多我一个?喜不喜欢,爱不爱的,这么麻烦的事,非得算我一个?”
   他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要把你归类到哪里,孙毓可以不联系我,离开我,秀秀也可以走,可以离开我,他们都可以走。我不想你走。也不想你来,我想去找你。”

    范经理掐他,打我们两个的手臂,碎碎骂了好久,埋头叠元宝。他也很会叠元宝,不光会叠元宝,还会叠一种很小的,三角形的,鼓鼓的冥钱。田富海过来看到了,说这个更值钱,一个顶一百个。我赶紧跟范经理学。

    我的心口忽而一松。我看清楚孙毓了。从前,我觉得业皓文放不下,求不得很可笑、可怜,可真正可笑,可怜的其实是孙毓。
    他不想被摧毁,不想被遗忘。他的胜负欲强烈,只要若即若离就永远没有定论,他就永远不会输。
    业皓文纵容他。他不想让他不开心。

    喜欢一个人可以这样吗?我不知道,但他说的那些事,我愿意配合他。
    我在喜欢他,我在爱他吗?我不止需要他吗?
    我根本搞不清楚爱这回事了,我早就被它揍得鼻青脸肿,但我还没看清它的真面目。我还不了手。

    我妈还没死,我不知道。不过我很长一段时间没妈了,也有些感触,我指着一棵树和业皓文说:”看到那棵树了吗?“
    他点头。
    “她还在的时候,那棵树就是一棵树,没什么大不了的。她走了,你就要留意路上的每一棵树,要是突然下雨了,你得找一棵去躲一躲。”

    业皓文不说话,他的手机响了声,拿出来看,和我说:“快递到了。我买了盒拼图。”他小声地说,“你不是说要拼么?”
    我惊讶:“我自己也买了,应该今天也会寄到。”
    也无奈。我们真是一点默契都没有。我怎么会想到他会买拼图给我?

    业皓文说:“记日记就行了?就能明白为什么我爱你?为什么不像爱别人一样完全地爱,有时候我不止想给你一百,想给你两百,三百,有时候还想给你负一百,想把你绑起来,锁起来,脑袋里全是很阴暗的想法,我觉得自己很可怕,爱不是很光明,很正能量的东西吗,爱一个人怎么可能会恨他?怎么会这么阴暗?有时候真的不想见到你,再也不想想你了,再也不想自己变得那么可怕,但是我想到你,很多次。”
    我没空和他争辩抬杠,我认真地看日记,我找,找啊找。我不想听到他说对不起,说我爱你,它们肉麻又恶心,还不切实际,我是这么想的,我知道的,但是他说对不起,说我爱你。我没有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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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太像老马那张黑白照片了。他像杂志上穿最简单的白t恤,最普通的牛仔裤拍香水广告的年轻男模特。那香水一定闻上去像新修剪过的青草地,像可乐。

    我抓头发,生自己的气:“我多管闲事了。”我说,“我觉得老马,他爸不是坏人。”我说,“我没有的,我就想他有。”

    大卫鲍伊唱他会无拘无束。那首歌是他的往生咒。我记得,L-A-Z-A-R-U-S。

    那进来的男人打量我,他的眼神和昨晚李老板看我的时候一模一样,像在我脸上找什么东西。他们的年纪应该也差不多,都得四十来岁了。时间没有饶过他们。

    我这才领悟过来我在哭什么。在一个夜晚,有人相爱,在那个夜晚,一切就都结束了。这太残酷了,这合理吗?方泯和我长得太像了,我害怕我们的命运也相似。我害怕我和他一样找不到说理的人。

    沙滩上只有他和我妈的两串脚印,我的脚印是很轻的,很浅的,没能留在沙滩上。我爸的手到底有多大呢,他抱起我,抱着我,我就感觉整个天和地都盖了起来,我成了蚌壳里的蚌肉。我安安静静,舒舒服服地躺在我的壳里。我太小了,小得还不知道蚌壳也会进沙,进来的沙还赶不跑,我还得养着它,养到它变成珍珠,变成宝物。

    师兄说:“小宝啊,有人能告别是很好的事情,师兄没有人可以告别啊。”

    尘凡一下来精神了,昂首挺胸,得意洋洋地说:“我以后当了住持,咱们早上天天南瓜紫米地瓜粥!中午就吃菜油炒蘑菇,晚上就吃木耳香菇炒笋丝!花卷里面的葱放上三大把,每个月还吃一顿芝麻元宵,芝麻咱们自己磨!”

    我总是忘不掉师兄坐在院子里,他拍拍自己的大腿,我坐上去,他搂着我和我说话,他摸我的背,大手包住我的小手,细致地摩挲。我成了他手里的砂纸。我被按在木头上打磨,被压在木头佛像上摩擦,我变得柔软,我被磨得扁平;师兄给我看他的大象,他要看我的小象;

    我笑开来:“那他是一本什么内容的书啊?”
    蜀雪往我们身后一指:“谁读都不一样,都不过是自己记忆的坟场。”

    我笑了,他还记得。我看了《青蛇》后,我和蜀雪说,我想潜到水下,去摸一个白净和尚的光溜溜的脑袋。我被毒蛇咬过,自己却想变成一条蛇。人真奇怪。
    我会变成小马记忆里咬过他一口的毒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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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宝的故事里,你说小宝十岁去庙里当和尚,在那里度过了青春期,说他的人生好像被定格在了青春期,随心所欲,长不大,说他十五岁从庙里跑出来,十三年来一次都没回过家,总共说了三分钟,说你和s遇到的那天,你见到他第一面,三分钟后你们打架,五分钟后你发现你打不赢他,八分钟后你们一起抽烟,喝啤酒,走在一条没有路灯的马路上,路边有麻将馆,路边还有试图招揽你们生意的小姐,还有卖水果的,抽烟的,路边还有乱小便的野狗,你说了快一个小时,你自己……你根本没有说你自己,你只是一直在讲s。"

    我看男人。男人说:“人回忆一件事的时候,总觉得回忆是已经完成的状态,但是不是的,是我们自己一直在更新自己的回忆,我们的回忆都是进行时,都是我们用自己一段一段最新的经历,最新的体会去补充它,塑造它。回忆永远都在进行。”

    我想了会儿,说,“宗教其实和恋爱差不多,都讲氛围。在那种氛围里,绝望的人以为自己看到了希望,孤独的人以为找到了伙伴。发明上帝的人一定是一个奴隶主,成天压榨奴隶,奴隶们都活不下去了,一个个排队自杀,他就慌了,奴隶都死了,他这个奴隶主去主谁呢?他就编了个上帝出来,告诉奴隶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恩赐,是宝贝,不是路边捡就能捡到的,还告诉他们有人爱他们,这个人至高无上,爱得很无私。”我看看男人,“你信佛还是……”
    男人说:“我信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我问:“人为什么要打仗呢?”
    男人说:“为了名正言顺地疯狂。”
    我笑了:“那不就和人为什么要恋爱一样嘛。“

    “你都怎么记得他?很模糊还是很具体,还是一开始很模糊,越想越具体,他……真的是你记忆中那样的吗?一个人可以把爱和欲望完全分开来吗?真有这样的人吗?这合理吗?”我笑笑,“s不爱我,我只是在给自己找借口,找我们没有在一起的借口。应该是这样的。”我看男人,“你说回忆都是进行的,我现在回忆了一下,我觉得就是这样。”

    他是我遇到的第一个能这样从容地谈起死亡的人。或许因为他死过一次。死对他来说不是什么灭顶的灾难,也不是一个迷,他在里头摸索过,不知怎么,我想到了s的二哥的人和狗的实验,真的人和真的狗之间因为每天的一碗水建立起来一种良好的关系,男人和死之间好像也因为小时候的一次弥留,建立起了一种“良好的“关系,他们是平等的,他们像两个乘客,坐在月台一同等一班火车。

    男人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我突然发现男人真的上了年纪了,他的发根在这么昏暗,朦胧的灯光下竟然泛出清晰的银白,他明明不在笑了,明明脸上早就没了笑意,可他眼角留下的笑纹好像永远不会消失了。他的一呼一吸里满是回忆,他的身边一寸一厘环绕着的全是记忆的微尘。

    “我们去夜市吃红豆冰,阿华,我,他的女朋友,还有殷殷,阿华说,他们要结婚了。我吃红豆冰,感觉像在喝孟婆汤。喝过之后我到了下一世,奇怪了,到了下一世,我成了那个别人爱不到的人。唔……”

    他是不是也在谁的身上追踪过阿华的味道?我问他:“你在谁身上闻到过阿华的味道?”
    男人耸了耸肩膀,一派轻松:“是有人在阿华身上找我的味道。“

    男人说:“我和阿华属于两个世界,我本身就不报什么希望,s和你属于一个世界,他爱男人,只是不爱你,你有希望,更绝望。“

    我笑笑:”s的二哥问我,你是老三的男朋友哦?”
    男人说:“你说过了。”
    我咋舌头:“好听的话,让我多说几遍嘛。”

    他是真的人,他会不会是记忆本身。所有记忆都是陈旧的,都是老的,都在等着腐败,等着和死神共赴黄泉。

    还是因为我看着他,透过他的眼睛看到我自己,透过我自己看到了s——我的脑海里,我的心里,我的眼里全是s,我当然能透过我自己看到他。男人发现了,看穿了,他也看到了那么多,占得我满满的s,他看着s,看到了许多和s一模一样的阿华。

    久而久之,你就会觉得你真的没人要。一旦有人对你好一些,你就会一门心思跟着他。这不好,爱不能一下给一个人太多,不然别的人什么都分不到。连你自己都分不到。”

    我只能打比方。我伸出手,右手在空气中扶着一颗虚幻的心,左手拿起一把虚幻的凿子,凿子凿心。我说:“我的心在他手里,他用凿子凿,一下一下的,我很难受,但是想到我的心在他手里,又没那么难受了,还有点开心。”

    我觉得我再也不会遇到比s更好的人了。他被喂食暴力长大,暴力成了他处理事情的一种方式,他没有用暴力的眼睛看世界,他把所有暴力都留给了自己。

    爱情电影里,只要讲出“爱”,所有矛盾都迎刃而解。特别是好莱坞电影。这是终极答案。但是我和s说我喜欢他,我爱他。这成了我们之间所有问题的开端

    我点头:“但是还是要把悲伤预留好,我不要在s身上透支太多感情,我变成一个对除了他之外的人都麻木的人……我会变成那样吗?”

    男人还在说话:“一个人觉得爱情来了,就去爱,一个人或许可以很穷,穷得吃不起饭,穷得衣不蔽体,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无法改变这种现状,但是爱是……在你身体里,你想要爱,就可以去爱的,是唯一一种不用后天去培养就会拥有的力量。”

    s说: “怎么了吗?”
    没有怎么。没什么事。无非是我想你,我爱你,想到你,心跳得很快,耳朵发烫,脸也有点烫,嘴巴更像被烫到,连“我想你”都说不出来了。我想得好好的,要告诉你,兵临城下,又说不出来了。都怪那口风。它不吹过来,你一接电话我就能说出来,就能告诉你。现在风灌满了我的嘴巴和喉咙,我哑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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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包含了很多人的第一人称的故事。在这些故事里,我试图写一写一个人在作为”我“思考的时候那种自欺欺人,对自我的一种包庇,一种犹豫,反复,一种控制(比如业皓文的部分)和一种失控(还是业皓文的部分)。
    每个人的故事我尝试用不同的介入方法来叙述,蜀雪主要靠日记,小宝是靠人物来进行回忆,盒盒是靠对话,是全部围绕着s的,借由s深入他自己,爱神的部分比较接近一种冒险故事的风格,业皓文这么爱接电话,当然就是通过电话啦。所有的一切都发生在一个夜晚里,但是这个夜晚有囊括了他们迄今为止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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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告诉他,放牧之神,光辉灿烂,伟大的太阳神,美发勒托的儿子啊,我见过的毁灭还不够多吗?我见过宙斯降下闪电,波塞冬卷起滔天巨浪,洪水淹没了三百座城邦,三百座岛屿,南风在大地上不眠不休奔驰极了九天九夜,帕那索斯山的山峦在晨曦中唱响人类最后的悲歌;我见过三只百臂的巨人用他们覆盖着塔耳塔洛斯的阴影的大手撕开克罗诺斯的咽喉,三千个白天,三千个黑夜就在他们掌中迎来终局,同时,珀耳塞斯的怒火将整片天空烧得火红,阿俄伊得的悲鸣从俄特罗斯山的山脚绵延至山巅,科俄斯从天上坠落,复仇女神们试图吹响号角,宙斯用闪电刺穿了她们的喉咙,巨人们一手抓住一个我的兄弟姐

    阿波罗又说:“我只知道太阳在空中燃烧,赫斯珀里得斯擦亮火石,降下夜晚的帷幕,人们在这样的一个又一个夜晚相爱,又在一个又一个这样的夜晚分离,爱情变化无常,不可理喻,无法解释,你便是那变化无常的神,那高深莫测的神,那无所不能的神,你便是那答案,那终结,你是每一个希腊人梦寐以求的桂冠,你是每一个斯巴达人孜孜不倦寻觅的胜利和蜜酒,人们将永世歌颂你,人们将永世厌弃他,人们将永世无法与他分离,人们将一次次与你分离,人们因他而疯狂,因他而绝望,人们又因你而充满希望,但是人们也因你而疯狂,因你而绝望,人们因你而挑起了一场又一场战争,特洛伊的木马时至今日仍在传说中燃烧。”

    我惊讶,又有些动容,心中生出了许多感慨:“我与他仿佛是双生的孩子,仿佛我应该理解他,爱他。”
    阿波罗说道:“假如连爱神也不知道该如何爱他,或许他会成为世间唯一一个不知爱为何物的存在。”
    不,我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不相信这样的存在。我以爱神的身份质疑。

    那山洞前还停着恐怖,惊惶和畏惧,这四匹目光骇人的骏马守在一辆金光闪闪的战车边。想必阿瑞斯就在那山洞里。

    阿瑞斯说:“不,你是光明,纵使你一无是处,人们也会记得你,他们只是会抱怨信仰光明一点用处都没有,黑暗要降临还是会降临。但是你的存在告诉他们,这世上是有光明的。”

    那小贩挤着眉毛狐疑地打量我,阿瑞斯把我拉开,瞪着眼睛看我,我也看他,说道:“你不想知道更多吗?这里是哪里……这儿……谁发明的无线耳机?这东西可不能让赫尔墨斯看到……”

    厄洛斯说:“卡俄斯的时代是你们的极限,但是我,我是亘古便存在的情。欲之神,早在爱,早在时间,早在时代,早在阿南刻,早在卡俄斯之前。”
    我说:“这怎么可能,早在创世你便存在了?”
    厄洛斯说:“只是我一时离开,一时出现,现在,我是爱和战争的孩子,从前我是混乱和纯洁的结晶,以后,我会成为禁欲自体分裂诞下的万千孩子中的一个。”
    厄洛斯说:“你们现在看到的不是我的本来面目,”他看着阿瑞斯,他“现在的”父亲,“你给了我黑色的眼睛,黑色的头发,不,是人给了你黑色的眼睛,黑色的头发,人进而给了我这具肉体,好让他们去歌颂,好成就他们的诗歌,他们的雕塑,他们的艺术,他们的美。未来,我也是美的,我也是值得歌颂的,我将拥有机械的手臂,冷漠的眼神,冰冷的肉体,炽热的心。”

    阿瑞斯问我:”那天晚上是你吗?“
    我点头:“是我。”
    我欺骗,自我欺骗,我坦白,卑鄙地坦白,我在尼古丁和酒精的熏陶中紧紧抱着一捆名为“侥幸心理”的稻草,在一片无边无际的海洋上浮沉,完完全全沦为了现代人。

    我一阵难过,告诉他:“你是神,与人为友会使你蒙羞。”
    赫尔墨斯惊讶地打量我,但很快就收敛了那诧异的眼神,席地而坐,叹了声,感慨道:“阿波罗啊,你的神性从未抛弃你,瞧瞧你那不可一世,鄙夷凡人,始终高高在上的自尊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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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秀说过,你妈妈真古怪。
    我问,哪里古怪?
    她说,她好像一个裹小脚,手上戴满金镯子,然后读杜拉斯的女人。
    我说,你少看点张爱玲。

    我记得我们去看了《碟中谍》,女主角竟然有点像英格丽·褒曼。{No kidding!!}

    他再不会穿得像马上要去学校礼堂做优秀学生代表演讲,抽着烟笑着走在学校里,飞起来的烟灰烫到别人的手,他说一声抱歉,好像发自真心,可他却再也不记得那个被他的烟灰烫到的人了。

    他好像都不会变。
    黑色枝头上的湿漉漉的花瓣。

    他的笑声也是轻的。这么轻。那么轻。那么容易就会浮出来,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一清二楚。

    我们开车来到天星,他走进去,他认识跑堂的阿铭——他还知道阿铭裤子的尺码。
    母亲说,大人自己都骂粗话,小孩子为什么不行?反正小孩子总有一天是要变成大人的,粗话只是宣泄情绪的一种方式,我不反对小孩子讲粗话。
    他还知道他妈的跑堂的阿铭的裤子尺码。

    我说:“反正开心,不开心都会过去的。”
    可是,有时候,开心的瞬间掠过心上,走了,不开心的事情压在心上,等着落下来。
    它飘飘洒洒落下来。

    我说:“我在那里认识了一个打零工的年轻人,我们相处过一段时间。“
    问问我吧,问问我关于复云生的事情,不然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想起他,该怎么回忆他,母亲一定有办法问出很多问题。我希望她问,希望她快一点问。

    我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和秀秀讨论这件事时,秀秀说,你难道觉得那个玉树临风无理取闹?你才不可理喻吧!
    片刻后,她的脸色一变,摆着手说,算了算了,我也是利用了你这一点。她狠狠掐我的胳膊,凶巴巴地说,业皓文,温柔是刀啊!

    他明明是雪,怎么会像水一样,还是完全不受月亮影响的一潭水,说涨潮就涨潮,说漫过我的脖子就漫过我的脖子,他漫过所有人的脖子。我都长这么高的个子了,他怎么能说不让我呼吸就不让我呼吸,他凭什么涨这么快?
    好吧,好吧,他是水,那我就把他装进瓶子里,放在最阴凉的地下室,不让他蒸发,不让他少哪怕一滴。
    我要把他关起来,锁起来,封存起来……

    我和展嘉一起送母亲回家,我把车停在路边,展嘉从后座换到前排来;我记得这些事,很清楚地记得。等等,怎么还有一个人要换到前排来,这个人就这么自说自话地从后排爬到了前排,他怎么能就这么自说自话地爬进我关于别人的记忆里?他怎么做到的?他怎么介入的?

    他和我说,点了好多菜啊,老板今天胃口这么好。我说,再吃会儿,再坐会儿。我问他,你没这么着急回去上班吧?
。。。
    我和许延宸坐在小饭馆里吃麻辣香锅,他点了一大桌菜,桌子油腻,他说,再坐会儿。他说,我想和你再待会儿。

    他读《A Former Life》。
    他读:Long since,I lived beneath vast porticoes.
    他读:Solemn and mystic, with the colors which
    The setting sun reflected in my eyes.
    他读:They were my slaves - the only care they had
    To know what secret grief had made me sad.

    我看着蜀雪,我忍不住去亲近他,去亲他。我明白了,我到现在才明白,他歪歪斜斜,坐没坐相,站没站相,他明码标价出售自己的身体。他坐在壁炉边穿白色衣服,黑色裤子读诗。读前世,读海面上的金光,读叫人悲伤的秘密。一些矛盾的,不可兼得的东西在他的身上达到了一种微妙的平衡。我一直在寻觅的一种平衡。我找到了他。找到他,我失去了平衡。

    他是不是很需要一个和他有心灵感应的母亲?哪怕这个母亲仇恨他,哪怕他仇恨这个母亲。要是我大学修的是心理系就好了,也属于医学院,我成了心理医生,我和他重逢了,我就和他说,你好像有点抑郁的前兆,这样吧,你来我这里,我免费给你诊疗。我们再不是主顾的关系了,我们做医生和病人,你多告诉我一些你的事情吧。你移情到我的身上也没关系,我最多被诊所开除,我最多被吊销执照,最多不当心理医生了。我们去非洲看大象。

    秀秀沉默了,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是怎么得出我是一个程序这个事实的?我怎么把这个事实脱口而出了。
    我就是一个程序,别人设定好的,别人给了很多设定,结果遇到一个软件,无法定义,无法运行,像病毒。我瘫痪了。我的进程里一碰上他,我就死机。

    笃笃笃,有人敲门,我打开门看,是好感,是叛逆,是欲。望,是沉醉站在那里。我欢迎他们进来,以款待爱情的规格款待它们。
    难道它们不是爱变化出来的样子吗?
    笃笃笃,有人来敲门,我打开门,站在我门外的是嫉妒,是独占,是模糊的,难以界定的,无法描述的,一种鬼使神差地冲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有些阴暗,十分阴暗。我该怎么办?我要怎么接待它?我让它进来,我被它吞噬了,我怎么办,我没法接待它,我眼睁睁看着它摆布我。我眼睁睁看着我的世界变成它的世界,我的故事变成他的故事。

    他真好闻,像一截松木。我想和他去雨林里徒步。我们用望远镜观鸟,我们躺在长满青苔的瀑布边上坐爱。我就是会把他和“性”联系在一起,我太低俗了,无药可救。我想和他跳进瀑布里,我们在水里抱在一起,就像现在这样,但是不要穿衣服。不穿衣服,肌肤贴着肌肤,演不讲究灯光,不讲究配乐,主人公永远都在大喇喇的白光下缠绵的瑟情电影。

    他说:“她这么晚找你,有急事吧。”
    我没接。我抱着蜀雪,腾不出手。
    我是一粒微尘,被一双脚踩着,我挣不开。

    我爱他冷的脚,越来越暖。我爱他温热的嘴巴,含着冰块,越来越冰。
    爱情应该更高级,应该脱离低级的审美,低级的趣味,低级的揉欲交和。爱情应该涉及到灵魂的共性,灵魂的默契。
    我们毫无默契,我们连话都说不到一块儿去。我们坐在一起拼拼图,他总是先拼框架,我总是先把我所能看到的能拼出什么的缺块凑起来。
    爱情是念念不忘。
    我忘记过他。把他从我有关大学的回忆里切出来,从他撞到我,从他的烟灰烧到我的手背那一刻到他离开学校,一个人走出校门,手里拿着烟,烟升得很高。遮天蔽日。这段回忆也在我的白桌布下面。不知不觉它和那桌下的所有东西相互融合。不知不觉,它成了一个宇宙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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