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龙印", ("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
Dec. 17th, 2020 12:39 pm黑糖煮酸梅这本前面挺喜欢,后面剧情太多了啊。深情的师兄公良至真是大道担当。
>> 十九岁,嘿,多好的岁数。公良至再见不得池鱼堂燕,年少而亡。
公良至在他身后笑起来,呼吸吹得他耳朵发痒——魏昭的真气还够让飞剑平稳降落,公良至却已经连稳住自己的真气都没有,只好抱着飞剑驾驶者的腰。魏昭有点想回头看看他,转了一半想起自己英俊潇洒的脸现在是个猪头,于是又转了回去。
“放心,阿昭。”公良至说,“我修不了无情道的。”
修神的神道修士与修仙的修真者不同,后者修己身,前者却要假借外物。神道修士依靠祭炼他人对自身的信仰提升,只要入了门,无须提升自身体格修为,也不必锤炼心性,只要信徒越来越多,修为也会水涨船高。神道堪称是最不劳而获的大道,然而成也靠人败也靠人,只能靠着别人的心念晋升的修士,修到后来注定要为信仰与其他神道大能打死打活。长此以往树敌诸多,不愿被奴役限制的修士们终于联合起来,把内斗不止的神道修士掀下了神坛。
木剑直直插入阵眼,无火自燃,倘若有另一个精于阵道的修士在这里,一定会感叹这一手何等精妙。开始布下的阵材就有两套,共用若干节点,如今桃木剑一插,乾坤逆转,辟邪阵已经换成了另一个阵法。
他看着仙鹤,看着魏昭,觉得吃惊,不觉得讨厌。不知道魏昭看他是否也是如此。
“而且,叫‘良至’还有个好处。”魏昭煞有其事地说,“你看,所有人都以为要好的人叫你阿至,想不到我其实叫你良至,对吧?要是山鬼啦,狐妖什么的,哪天扮成我的样子来找你,一张嘴就是‘阿至’,你不就马上认出冒牌货了吗?我们修仙的人,一定要多长个心眼才行!”
这话听起来如此有道理,公良至闻言拜服,觉得魏昭真是个聪明人。于是此后魏昭就叫了十多年的“良至”,于是哪怕又过了十年,只要听到“良至”,公良至就会想到魏昭。
听自己的名字反而想到别人,瞧瞧魏昭干的混事。
纵鬼杀人,两者皆输。
公良至等着年轻的游侠开口,无论是惊呼还是反驳。他并不想说服对方,只想听听对方怎么想。修仙之人最忌讳心有郁结,要是道心有瑕,只能落到他现在这个地步。
魏昭此番砍号重练,并没有多少藏拙的耐心。他处处表现得像个天才,或者说像当初的魏昭。若非公良至是个不好糊弄的修道者,魏昭都想在他梦里闹个鬼,顶着一脸血问他还记不记得当初的魏昭,问问他怎么能把龙珠给莫名其妙蹦出来的女儿,问问他怎么能干脆利落地动手宰竹马。为了不认识的几个鬼能舍生忘死,砍我就砍这么利索?
第二句话相当无理取闹,第三句质问的事根本还没发生,但魏昭可是反派大魔王,要讲什么道理。
流黄蛋煎得正好,细细长长的寿面煮得十分劲道。“你们同一天出生啊?”魏昭强笑道:“我倒是抢了道长朋友的面了。”
“我朋友最为豁达。”公良至笑道,“他就是知道了,肯定也不会在意。”
狗屁。魏昭想,要是这十年间哪个混账吃了公良至给他做的面,他肯定要化作鬼怪缠着对方,作祟到天涯海角。
占奕批命时不分正邪,更不屑于说谎,因此连魔修遇见占奕也颇为客气,就像江湖中的邪教也不愿得罪名医。
“那你觉得魏昭是什么样子的?”他说,念出了公良至刚才的所思所想,“胸怀磊落,光风霁月,如旭日般光芒万丈……要是有一天他不再如此,你也要指控他不是魏昭?”
公良至的握着阵盘的手缓了一缓。
“可怜。”那“魏昭”说,“我不是说你,是说你的魏昭。他把你当朋友,你爱的却只是你心中那个完美的幻影。”
所以说,魏昭长这么大没被人套麻袋打闷棍,纯粹是别人打不过他的缘故。
更可气的是,这天才并不形影单只,他乐于交际,人缘极佳,还有个一起长大的、精通阵法的师兄公良至。他俩加一起就把大道外的实用术法几乎包了个圆,攻守兼备,能控场能治疗。这两个佼佼者组了队,还打个屁。
公良至的舌头在他口中推挤着,匆忙得像只舔人手指的小兽,他吻得既不煽情也不柔情,比起亲吻不如说是在把什么东西顶进魏昭喉咙,仓促间津液都从唇边留了下来。魏昭如梦初醒,明白了公良至在做什么。
他在幻境中将龙珠放进口中,然后企图还给幻境里的魏昭。
何况,无论今后如何,至少在此时此刻,公良至还想着救他、把龙珠还给他,魏昭还有什么好说的?
他感到窝心,继而焦躁,这些年下来他已经不习惯任何正面情绪了。魏昭感到不自在,不能与怨恨同在让他感到脆弱,仿佛他还未被世间恶念所污染,仿佛他刚坠入玄冰渊,对一切恶意无能为力。
这位道士可以用厨房的砂锅炼丹,他第一次穿着围裙端出一锅热腾腾的回春丹,魏昭下巴都快掉了下来。公良至轻描淡写地表示,无他,唯手熟尔。
公良曦模仿着公良至的口吻:“‘此心已与故人同往,何必再祸害其他姑娘’。”
魏昭想,事情是怎么进展到自己又被莫名捅刀的地步的?他想不通,只好说:“你爹这是搪塞媒人呢!”
公良至出了玄冰渊,去找了能掩饰龙气的功法,还花心思改良融合,也不知出于什么心态。不对,那种心情魏昭能体会几分。
他想啊——只是偶尔,只有一两次,他忍不住想——倘若他们有幸一起出了玄冰渊,又万幸看出了陆真人的险恶用心,没一起回乾天谷;要是他们能想出掩饰龙气的办法,不会被群起而攻之,找个旮旯角闭关修行,等修为大成再一起杀回去……
“小仙女就问:‘我爹没有死?’”魏昭胡编道,“只听那妖龙说道:‘其实我才是你爹’……”
公良曦惊恐地尖叫起来,魏昭觉得十分开心。
藏青色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大如磨盘的圆月,万道金丝从这轮硕大满月中投射出来,其形如无数橄榄,累累悬挂,垂下人间。万千金光如同炸开的烟火,只是垂落的速度缓慢,浓稠如浆。
庚申夜月华,中有帝流浆。
“有酒有月有故人,有花更好。”公良至说。
公良至拿起还没下肚的解忧花,口中念念有词,往周围的树上一抛。紫色的小花在空中分出无数朵,粘上了树枝,顿时生在了上面,垂挂下千丝万条,如同紫藤萝瀑布。周边的两行乔木顿时绚丽多彩,在夜幕中帝流浆的金色光华映照下如同仙境。
这不一样,全天下的朋友们如同等待探索的无数秘境,而公良至,他是魏昭去完哪里都要回的宗门。
如此一来,魏昭给在这里学不到新本事的游侠卫钊找到了不思离开的新理由。公良至能因为这个赶走他吗?不能啊,卫钊可没向他要求什么,而且有筑基修为足以自保,有隐藏龙气的功法可以修炼,更何况这种情况还是公良至造成的。毕竟,魏昭坚信,哪怕是男人,被公良至这样叫着名字亲也得动心,除非那个人瞎了。
现在的公良至时常笑,在人前总是眉目舒展,与人交谈时噙着一丝笑意,让人如沐春风,让魏昭觉得假和陌生。公良至眼中有岁月沉淀的风尘,顶着那张加冠之年的俊美面孔,真像只游戏红尘的狐妖。
魏昭想舔他笑出细纹的眼角。
魏昭要气疯了,他看着公良至面上可以乱真的哀伤,不知“公良至拿我们的经历移花接木到老婆身上当做情史讲给后生听”和“同样的路线公良至对自己和凡人老婆走的那一次更加印象深刻”哪一种更让他把肺气炸。
他的躯壳不断崩毁又不断新生,似龙非龙的部分还勉强算活的,另外填位置的恶念更像怨鬼,容貌早已损毁。一刻不停的痛苦和怨念如同海水消磨海岸,又心知肚明过去诸多真善美俱为谎言,不得好死的未来才是天命注定……这种情况下,谁能依然乐观豁达,魏昭甘拜下风。
公良至身上有点儿皂角的味道,还有他自己的气味,让魏昭想到……想到公良至。对,就是这么没创意,何况“公良至”在魏昭心中已经是一个单独标签,他会觉得“那个人的眼睛有点像公良至”,或者“这花开得像公良至在笑”、“今天的春风有点公良至”,倒不经常觉得公良至像什么。
公良至总是等人的那一方,因为他好静不好动,比起魏昭等着公良至来找,反一反对他俩都好。以往魏昭看着等他的公良至,像看到一个地标,看到一棵生长得蓬勃旺盛的树,如今的公良至容颜未改,却像一团残火,看得人心慌。
“人生之所以有趣味,便是在未来无穷——然而未来却并非无穷,只是我辈无知。”占奕说,见魏昭不以为然,又笑了笑,“有人说‘我命由我不由天’,你怎么知道你拼出来的命不是天数?又有人说‘人定胜天’,可悲可笑,人亦为天道循环中的一员,主人会管自家猫狗打架哪个赢哪个输么?顶多让它们别打出猫命狗命来罢了。纵使人族统御天下万灵,仍然于天无损。”
他看到公良至脸上闪过一丝明悟,他的挚友从不是不肯面对现实的懦夫,那张脸苍白如灰烬,双眼却重燃两团火星,火焰越烧越烈。他看到公良至向后微微一仰,仿佛要被可怕的现实砸得摔倒在地,可道士终究站稳了,面上似喜似悲似惊似怒,化作双唇微启,吐出两个字来。
公良至说:“阿昭。”
公良至游历四方,照顾公良曦,仗剑不平事,做任何他心中魏昭想做会做的事。他一直喜欢魏昭,喜欢他的为人处世,于是在魏昭离去之后,公良至便有意无意地模仿他,让故友活在自己身上。应该活下来的本该是魏昭,不是吗?
但是,在真正的魏昭归来,并且与过去的他南辕北辙的时候呢?
他真不太记得自己以前怎么样,在有魏昭的记忆中魏昭总是比他自己鲜明,在十年来一次又一次的描摹回味之后,公良至自己反而只是个浅淡的影子。努力回想七岁以前,完全是一片迷雾,魏昭是公良至人生的一部分,根本无法分割。
公良至蓦地笑了,他体内真气前所未有的圆融,如同雨后激流疏通堵塞的淤泥,穿过干涸的河床。心结骤解,心念已定,万般烦恼皆如清风拂山岗。
何为本心?
公良至想与魏昭同行,阻他伤天害理,替他弥补罪孽,尽人事听天命。黄泉碧落去得,瑶池天庭去得,阿鼻地狱也去得。
魏昭活着,没什么比这更好了。
公良至不仅聪明,还是个锐意精进的赌徒。
他体内气息絮乱,因为本身失去了意识,无法引动真气回巢,以此巩固依然动摇不定的金丹。放着不管,境界依然会跌落,更别说气息无法掩盖,不知会引来多少趁火打劫的豺狼。这种时候能帮上忙的除了乾天谷的金丹(及以上)修士,只有面前刚得了他馈赠,能挤出点同源真气的魏昭。
何等堂皇阳谋。
公良至拿一身修为,赌魏昭心底温情未灭。
在魏昭体内的金丹残片消失前,他们之间的联系足以在万里之外感应到彼此。这其中确有算计,可这算计中一腔热血,一颗真心,又哪里是算计二字可以抹去的?
他赌赢了。
一说开头,公良曦仿佛打开了话匣子。她自言自语似的继续道:“有时候阿爹看我像在扫墓,可我不是别人啊,我是曦儿,他找不到别人的。我也想让人陪陪他,但得他喜欢,不认识的人非要搭伙过日子,有什么意思呢?
魏昭向前跨了一步,捧住公良至的脸,舌头刷过他的左眼珠。一缕黑气顺着他的舌头爬进公良至的眼珠里,像一条小蛇,规规矩矩地盘踞在瞳孔当中。
“我们明明能笑傲江湖,你却非要跟我来这里殉情。”魏昭气道。
“要是你笑傲的方式不是走到哪里杀到哪里,谁乐意找死?我吃饱了撑着吗?”公良至笑道,“我不能跟你当一对夺命大盗,只好来当亡命鸳鸯。”
“正是如此。”公良至顿了顿,“时间紧迫机会难得,我们要不要最后再睡一回?”
他一双狐狸眼看着魏昭,其中居然还有几分认真。魏昭一噎,眼睛瞪得老大,于是公良至朗声大笑,没事人似的走过来,打开药瓶,开始给魏昭上绷带。
魏昭无话可说,像被温吞茶水浇了一头,怨恨之火挨了一下釜底抽薪,要烧也烧不起来。他忽然明白了公良至为何能结丹,这位道士真是剔透心肠,有情又不拘泥于此,一旦看开就再无郁结,今朝有酒今朝醉。此乃大逍遥。
《捕龙印》的故事开始之前,一大一小两个姓公良的器灵在捕龙印中相聚的时候,当公良至发现他们都是器灵,他会有何感想?他最后又做了什么?没人知道。魏昭只能从结果往前推,猜测中间发生了什么。
公良至消耗本源补完了公良曦,让她和曾经的公良至一样身体健康,与常人无异。而付出的代价是公良至几乎完全洗白成了器灵,自此无喜无悲,前尘尽忘,道心重塑,在无情道上修成元婴。
他们相遇时都不是人,要是按照《捕龙印》原著里的结局,三百年后再度重逢时,公良至和魏昭严格意义上已经死了。洗尽前尘的空白器灵公良至长老,被玄冰渊下恶念完全占据的魔龙魏昭,身上还剩下多少部分属于他们自己?
但被作者放弃的书中世界,魏昭所在的这个漏洞百出有待填补的昆华界,依然得生长下去。
那个之前逃走的可怕念头,那个终极问题的答案,在此刻游了回来。
被抹消,从头来过。魏昭遇见《捕龙印》前毫无之前轮回中生生死死的记忆,那么等下一轮开始,也不会有人记得现在的魏昭,包括他自己。
就像仙人亦有天人五衰,哪怕对寻常修士来说遥不可及的天道,也有生老病死。
天道天道,与天同寿,但每个大千世界也会寿而终,天道与之共存。只是昆华界历经驱神、灭妖,分明是一派鼎盛之象,漫长的寿数所耗远不到一半,又怎么会突然天道将崩,走向末法时代呢。
花雪月呼地松了口气,伸手去摸龙角,魔龙张着嘴似乎要咬她,又碍于种种威慑没能咬下去。女修心满意足地笑起来,说:“不枉我去偷渡雷音寺的压箱宝贝呢!嘿嘿,只有人家这样的铁杆粉,才会连作者微博上的废稿也不放过。不过设定还是有bug,这玩意对付昭昭就够呛,怎么可能打更高级的boss?都怪太监烂尾啦。”
轰隆!就在花雪月说完这句时,魏昭听见一声巨响,仿佛天机道破后高悬的劫雷。
这个世界是有规则与逻辑的,它的框架来自《捕龙印》,血肉筋脉由天道补充。第一分级是原著,书中明确说明的事情会强制发生;第二分级是世界成型后的天道,天道法则补全剩下的部分,让这个世界真实合理。魏昭不明白自己怎么离开玄冰渊的,但如果自己都能离开玄冰渊,下面那条有毁天灭地之能、数百年依然阴魂不散的灭世黑龙,能不能?
十九岁的乾天双壁望着彼此时,他们同时变得更加天真青涩,又同时变得更加成熟可靠,像两块相映生辉的宝石,像两棵并排而生的树。他们……看起来好极了,旭日初升,毫无瑕疵。
本该如此,本该如此。
他们两颗脑袋靠在一起时如同一窝出生的小奶狗,魏昭一个没看着就会给彼此舔起毛似的。
有时魏昭恨不得大吼一声“秀什么恩爱!逃命呢!”,又疑心自己神经过敏。乾天双壁目前的对策无疑最适合逃命和尽快恢复,以及秀恩爱根本不是一场表演,而是一种生活态度。
形影单只的魏昭看着他们,时不时一阵火大。
你好,我是未来的魏昭,不小心掉了玄冰渊,发现世界是一本书;于是十年后我变成了大魔王准备灭世,被未来的你阻止,在此期间跟你处了个对象——哦对了在那之前我们还有个女儿——后来又一次灭世未遂时再次掉了玄冰渊,在下面看到了两百多年前屠龙之战的真相,发现了天道在不断重启世界,巴拉巴拉……然后就掉到这里来了,刚巧遇到你们,就救了一下。
编故事也请编得靠谱一点好吧。
“你怎么了?”公良至沉声道,“这些鳞片怎么回事?”
你瞧,这就是公良至,比起“你怎么在这里”,会先问“你怎么了”。魏昭感到心中一片安宁,一股暖流包裹着他,那感觉像沉入世界本源。他忽然觉得自己在混乱中抓住了救命稻草,觉得熄灭的余烬重燃火焰,他突然不想死在这里了,哪怕注定要死,他也要回去见到他的那个公良至。
公良至又一次停口,大概不知道魏昭在开玩笑还是说真的,脸上恢复了防御性的空白。魏昭长长叹了口气,说:“好在我也爱死你了。”
这话就这样溜出了嘴巴,头一次,魏昭并没有直白地对他的公良至说过——又多了一个必须回去的理由。只能怪这个世界如此轻巧,他没有背着仇恨,没有背着无辜者的性命,公良至没有十年等待,也不必夹在他与众生之间痛苦。爱就只是爱,没有恩仇,没有立场,没有抉择。
“未来已经改变,但有些你们还不知道的‘过去’,我会说给你听。”魏昭正色道,心中升起一点恶趣味,“不过在我走之前,要把我的事瞒着你的阿昭。”
公良至严肃地点了点头,不知脑补出了什么事关重大的理由。他的脸颊有点为那个“你的阿昭”发红,真是好看得一塌糊涂,让魏昭走了个神。
“对了,你之前怎么发现我可能是魏昭的?”魏昭忍不住问,“我和过去相差不少。”
“直觉?”公良至想了想,“还有你看我的样子。”
公良至在心中暗想,除了那种不可思议的猜测,还有谁看向他的目光中,会有这么浓重的熟悉和眷恋?他的心跳得像鼓点,心说:只有阿昭,他也只希望是阿昭。
这一天开局不利,阿昭一睁眼睛,便看见良至在对着那个神秘前辈微笑。
带着点羞涩、苦恼又像开怀的微笑。
阿昭打了个激灵,彻头彻尾醒了。他控制不住地瞪着那边看,眼睛都要凸出来,还是没能看清那个把半张脸藏在兜帽里的怪人到底是什么表情。那怪人反倒停了下来,对他这个方向抬了抬下巴,公良至这才回过头来,对他也笑了笑。
阿昭小心眼地觉得,那像是给神秘人的笑容的延伸,是茶馆里小二上的续杯。从来坐着公良至家上等房的特殊客人对着这破天荒的待遇一脸骇然,
“至交好友,同门,知己,刎颈之交!”阿昭强调道,说了一串,犹觉得不足以形容。公良至值得一个单独的词条,在朋友之上,单独一项,外人没法懂,也没必要向外人解释,跟瞎子怎么形容彩虹和太阳?
进入单挑战斗魏昭对阿昭使用了[来脑补一下良至有道侣后丢下你的生活吧],阿昭受到了伤害魏昭对阿昭使用了[命定如此]攻击,阿昭回以[才不会变成你这样的垃圾大人]攻击,魏昭受到了伤害阿昭对魏昭使用了[一千次做不到就做一千零一次啊],自身进入[道心通透]无敌状态,魏昭受到了暴击,再起不能,脱离战斗以大号欺小号失败的魏昭一脸懵逼
难道因为火焰终将熄灭,就要否认曾经的炽热吗?难道因为城镇终将老去,就要否认遗址上曾经奔走的先民?魏昭曾在游历中见到过沙漠中古老而巨大的空城,当同行者们伤春悲秋,他只感到激动与敬意。他从不认为遗迹是让人悲伤的东西,那意味着如今沉寂的土地上曾有过灿烂的文明,有许许多多人曾在此活过,灿烂如流星。对这些痕迹的匆匆一瞥便能让人鼓舞,如同勇气在脚印中隔代传承。
“你会为一个可能抛却底线残杀无辜,可见本性心狠手辣绝非善人,今后焉知会不会为你所谓的正义继续残杀无辜,岂不更加该死?”公良至怒极反笑道,“照你的话说,全天下哪一个是应该活下来的好人?便是道德圣徒、茹素高僧,不也一样有心魔横生?便是懵懵懂懂的花草植物,也知道要为一道光一口水挤死竞争者!无人敢说自己生来从未闪过恶念,生而为人即是如此,但你能说人人皆是祸患吗?那我劝阁下还是先自戕为好!”
公良至停了停,像是吸了口气或咬了咬牙。“无人生而当为祸患,”他一字一顿地说,“一念神魔,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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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包不吃肉让我坚定了强制爱不是我的茶的自我认知。两个人说起来都是有头有脸的,谈恋爱却非常小儿女态 -- 那还是甜的时候。
>> 红色的细碎布料,如同海棠敝落时纷飞的残花红瓣,倏忽风起,四下散落。
吉服破碎,露出下面白色衣袍,在风里滚滚翻飞,和他墨黑的长发一起。
肩上鲜血。
风中残衣。
那为护墨燃而伤的斑驳血迹,在白袍上显得尤为艳丽刺目。
良久,楚晚宁冷笑,颇为嘲讽:“墨微雨,你我之间,又有什么可以叫人误会的?”
他一生气就会管墨燃叫墨微雨,生生冷冷客客气气的,不冒任何热气儿。
可是墨燃就那么近地站在他面前,脸上是一种对他而言陌生无比的亲热和喜爱,他就像被忽然选中的丑角,竟无端生出些手忙脚乱来。
楚晚宁只知道怎么应对“敬畏”“害怕”“厌憎”,至于“喜欢”,太难了。
飘在风里,只有墨燃一个人听到了。
他说:“对不起啊,墨燃。是师父的错……”
那一瞬间,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声音,风声,草木声,衣袍翻涌声,都归于寂灭。
只有楚晚宁仰头凝视着他的那张脸,是天地间唯一的清明。是他唯一能瞧见的景象。
少年眉目黑的惊人,睫毛像是两盏小扇子,垂落眼前。正撑着一把油纸伞,似笑非笑地凝望着自己。
他们一个在桥上,林叶瑟瑟。一个在桥下,寒雨连江。
就这样互相瞧着,一时谁也没有说话。
天地之间烟雨朦胧,缠绵悱恻,偶有落叶细竹随着风雨飘摇而下,纷纷扬扬吹落于二人之间。
所以这个人睡觉踢被子的习惯到底怎么样才能改好?
为了不做狗,十六岁的踏仙帝君很有骨气地忍了忍,走了。
他说到做到,决不会再从门口折回!
所以片刻之后。
——英明神武的帝君打开了窗户,从窗口翻了进来。
毕竟自己又凶又爱打人,嘴巴毒脾气不好,长得又不似师昧那般绝代风华,年纪也不小了,即使墨燃喜欢男人,也不会瞎了眼看上自己。
他就这样高傲着。
而他的内心,其实早就因为被人冷落太久,被人畏惧太久,在这样漫长而孤独地行走中,渐渐地自卑到尘埃里去。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这是一篇网游文,那么我们来研究一下师徒三人的死因:
楚晚宁:死于ot
墨燃:死于倒t
师昧:死于队友太猪
薛蒙:死于走位风骚
于是勾陈上宫和楚晚宁相当怜悯地看着墨燃,墨燃也很快知道他们会何会作此神情了。他其实自己也已经想了起来:
神武初次发出不同色泽的光辉,就代表着它已归顺自己的拥有者,并且想要主人替它赐名……
可惜,为时已晚。只见柳藤的银色握柄上,缓慢地出现了三个遒劲有力,翎毛丹青的字迹——
啊!见鬼。
楚晚宁的指尖垂了下来。
带着些赧然,带着些难堪。
所幸。
脸上总是淡惯了的,喜怒哀乐都生长的不那么明显。
大概是年纪大了,人又僵,传送阵里转的久了,心口都有些凉。
不过还好,指尖还有一点点热度的。
他就凭着那一丝很快就会消散的残存温暖,慢慢站直了身子,把神情和目光都端端正正地整理好,收拾干净。
是那个……是那个在棺椁里拿一己之躯死死护着他,被利爪穿身也隐忍着一声不吭的楚晚宁……
是那个,躲在石桥下,偷偷地释放阵法,为大家遮风避雨,却不敢露面的楚晚宁。
是那个,前世在师昧死后,为了让他有心情吃一点东西,笨手笨脚去厨房包抄手的楚晚宁。
是那个,脾气又差,嘴巴又坏,吃药怕苦,吃辣咳嗽的,他最熟悉的人。
他不傻的,虽然不说,但早就能感到墨燃有多珍视于那个温柔又美好的人。又怎会看到自己,站在角落,像是积了灰的木偶。
但当听到墨燃亲口说出“我一直都喜爱你”时,楚晚宁还是觉得自己输的狼狈不堪,一败涂地。
幻境里的那个拥抱,在墨燃看来,是师昧施舍给他的。
可墨燃永远也不会知道,那个拥抱,其实是他自己,施舍给了另一个可怜人。
说到那个梦,后来楚晚宁居然又颠来倒去地做了好多次,每次画面都清晰生动,一开始楚晚宁还会纠结,后来干脆习惯了,由着梦里的墨燃和个小疯子似的口出狂言,他管自己闲着数墨燃的睫毛,一根两根三根……
楚晚宁的雨里或有无处可归的荒魂在喃语,草木里溅着流民的浊泪,他墨燃可觉乎不得。他的雨就是普普通通的雨,草木是寻寻常常的草木。苍生就是写在纸上的两个字,谁他妈的在乎。
墨燃终于觉察到不对,有些惶然地松了手,摸着他微微发红的脸,手忙脚乱地不知该怎么好。楚晚宁忽然觉得,其实变小了,也是好的。
好歹能毫无顾忌地喊一句疼,示一寸软。
好歹能让他关切地看自己一眼。
那是他曾经想都不敢想的东西。
他那一生,和楚晚宁纠缠的时日那样绵长,很多事情,都不再如此清晰,不再那样棱角分明。
最后他其实只禽兽到极点地认了一件事:楚晚宁是他的人,就算他不喜欢,那也当由他来毁,由他撕碎。他宁愿把楚晚宁的血肉揉碎在掌心,像豺狼虎豹嚼碎楚晚宁的骸骨掏去脏腑,也不由别人碰他。
他要让楚晚宁的血里滋生他的欲念,骨头里长着他的诅咒,体内淌着他的热切。
“啊啊啊啊啊!!!!”楚洵终是崩溃了,他跪在地上,他抱着头,不住地磕着地面,血流入注。他撕心裂肺支离破碎地嗥哭着,他跪在雨里跪在血里跪在妻儿面前跪在临安城的百姓面前,他跪在神像之下,跪在泥淖之中。
他跪在罪孽里,跪在圣洁中。
跪在感恩里,跪在仇恨中。
他佝偻到尘埃里,魂魄都撕裂了,都泯灭了。
同悲万古尘。
他们是没有错的,若是撤了结界,这些人也将死去。
原来世上最恶心的不是恶魔,而是那些懦弱禽兽,没有本事,为了苟且地活着,他们披上了人皮,混在人群当中,只要自己能活下去,便什么都做的出来,什么都说的出口。
末了,还会道一句:“我也只是想活命呀,我也很可怜,很无助,我又有什么罪过呢。”
他把那颗燃烧着的心举起,平直地递到前面,不住重复:“拿着……拿……着……”
血珠滚落,却都成了一朵一朵红色的海棠花朵,那些花朵在燃烧,绚烂夺目。
“长路漫漫,险阻难料,楚洵命浅,不能再尽绵薄之力,万望诸君……万望诸君多自……珍……重……”
烛火噼啪,暖黄的光晕映照着他们的身影,一大一小,低头专著地绕着那段由发绳绕出的红线,彼此的神情都经不住的渐渐温柔。
暂时没有刀,但是看到回忆杀统统都要小心,反正回忆杀出现一般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飞刀。
第二种,飙车。
肌肤的相触只在瞬间,墨燃不敢多碰他,楚晚宁也不敢让他多碰。
明明一个是无处宣泄的激流,一个是几近干涸的洼泽,明明他进入他,就可以严丝合缝缠绵悱恻,他不再兀自汹涌找不到出口,而他也可以被灌溉浇润舔舐皲裂。
可偏生就互相躲着,避着。
明明两个人都是心若擂鼓,可是擂得沸反盈天,隔壁也听不着,除非他再靠近些,除非他的胸膛贴住他的背,除非他握着他的手,咬着他的耳尖儿,含着他的耳垂,喘息着喃喃跟他说:“放松点,不要紧张。”除非这样,他们才能彼此明白。
可显然墨燃不会,楚晚宁亦然。
他现在终于认清了一件事情:他想对楚晚宁好,实在太难了。
距离远了,怕捂不热这个人,怕照顾不好他。
距离近了,他却克制不住心头的一簇邪火,稍不留神理智就要付之一炬,他恐怕自己会做出什么越矩过界的事情。
墨燃喊过他无数次师尊,平静的,恭顺的,愤怒的,戏谑的,不胜枚举。
但这是他第一次听到一声不一样的“师尊”,含在唇齿之间,杂糅了情欲的腥气,显得那么肮脏又蛊惑,楚晚宁觉得骨缝都麻了。
得到温暖很少的人,总是没有太多选择的权利的,只要谁对他格外的好,他就将一腔热血都奉上。
“喜欢什么样的?”
这是他潜意识里,想都不敢的一句话。
可一旦爱上了,那就是烈火烹油,心热眼红,他们无时无刻不渴望着内心的爱欲被对方发现,想要和对方沉沦欲海,难舍难分。
但对方若是真的要发现了呢?他们又诚惶诚恐,担惊受怕,怕对方不喜欢自己,怕被拒绝,这个也怕那个也怕,莫说是天王老子啦,这回便是树上的一只寒蝉叫两声,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事情,他们都会忐忑不安地想,天啊,树上的蝉叫了,真要命,那他是不是不喜欢我?
最朦胧的爱情,往往是你猜我猜,你躲我躲,隔着两里地都能闻到那弥漫的酸臭味。
重生两世的老鬼这回真就像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伙子,年轻冲动,热血澎湃,会因为喜爱之人的一个眼神,一件衣物的变更,就觉得天下大乱,风生水起,从此快乐与他有关,悲伤与他有关,心跳与他有关,呼吸与他有关,就连照进窗棂的月色,月色里踽踽独行的一只蚂蚁,吸引蚂蚁来的那一脉花蕊,都与那个人有关。
他在这样的喜爱中觉得很煎熬,很憋屈。
因为一花一叶都是他,但他又得不到,不能摘。
他们两个人,前世的误会如此深,以至于陌路殊途,彼此之间隔着一道巨大的深渊。所以这辈子,他们用鲜血浇灌,把深渊填成血海,向彼此泅渡而来,却因着一层屏障,看不到对方汹涌的情潮,只能由着自己的爱欲独自泛滥。
可他们明明已经贴的那么近了。
近到墨燃仿佛听到了楚晚宁的心跳,而楚晚宁,仿佛听见了墨燃的呼吸。
“卖钱。”墨燃笑道,指尖轻弹,那火红的蝴蝶翩然飞起,落到了楚晚宁搁在一旁的海棠花堆里,潜进去,授粉一般扇动着荧光流淌的蝶翅,在花心里进进出出,“我这个比较贵,我黑心,十金一只。”
楚晚宁瞧着那只碍眼的蝴蝶飞来飞去,停在他海棠花上,舔舐着那细嫩的粉蕊。
飞花流水,孤岛如春。
皓月当空,清云蔽日。
潮汐暗涌,水天一色。
人间再好,都比不过得一句,楚晚宁喜欢他。
三人便又回到戏台前,挤进那热闹翻沸的人群中。临沂的那些离民很多先前都不曾来过川蜀,没有瞧过川戏,被那飞舞的水袖,缭乱的变脸惊得啧啧而叹,个子矮小的孩子看不见台面,有的被大人举着骑在脖子上,有的则爬到台面上垫着脚张望。
“王赐我那珊瑚玉树,宝气华光——”
台上的“王恺”和“石崇”卯着劲儿攀着富贵荣华,脸红脖子粗地要将对方压下一头。
“五十里紫绸铺归路,何人可当?”
眼前都是烟火缭乱的,耳中嗡嗡鸣响,什么都听不清,天旋地转,不知道脚是踩在地面还是云端,唯有身后那个人是真实存在的,风曾经并没有颜色也没有踪迹,如今却成了鼻尖萦绕的墨燃的气息。
楚晚宁其实并不想听太多的解释,他想要的,也就是心爱之人的一句肯定而已。此时骤然得到了这句肯定,便再也瞧不清周围的一切,头晕目眩间,觉得什么都是五光十色的,他无法思考,无法动弹,就浸没在这激烈澎湃的油彩里,最终失去五感。
于是墨燃道:“傍晚前,我在这里发现了一只桂花糖年糕。”
楚晚宁:“……”
薛蒙懵懵地:“什么东西?”
“一只修炼成精的桂花糖年糕。”墨燃一本正经地说,“大约只有十来寸高,头上顶着一顶荷叶,还有尾巴,尾巴尖燃着一盏蓝灯。”
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
是狼子野心,也是浪子回头,背负着愧疚与罪恶,却也不肯放弃,自私的,绝望的,热烈的,渴望的。
爱你。
>> 十九岁,嘿,多好的岁数。公良至再见不得池鱼堂燕,年少而亡。
公良至在他身后笑起来,呼吸吹得他耳朵发痒——魏昭的真气还够让飞剑平稳降落,公良至却已经连稳住自己的真气都没有,只好抱着飞剑驾驶者的腰。魏昭有点想回头看看他,转了一半想起自己英俊潇洒的脸现在是个猪头,于是又转了回去。
“放心,阿昭。”公良至说,“我修不了无情道的。”
修神的神道修士与修仙的修真者不同,后者修己身,前者却要假借外物。神道修士依靠祭炼他人对自身的信仰提升,只要入了门,无须提升自身体格修为,也不必锤炼心性,只要信徒越来越多,修为也会水涨船高。神道堪称是最不劳而获的大道,然而成也靠人败也靠人,只能靠着别人的心念晋升的修士,修到后来注定要为信仰与其他神道大能打死打活。长此以往树敌诸多,不愿被奴役限制的修士们终于联合起来,把内斗不止的神道修士掀下了神坛。
木剑直直插入阵眼,无火自燃,倘若有另一个精于阵道的修士在这里,一定会感叹这一手何等精妙。开始布下的阵材就有两套,共用若干节点,如今桃木剑一插,乾坤逆转,辟邪阵已经换成了另一个阵法。
他看着仙鹤,看着魏昭,觉得吃惊,不觉得讨厌。不知道魏昭看他是否也是如此。
“而且,叫‘良至’还有个好处。”魏昭煞有其事地说,“你看,所有人都以为要好的人叫你阿至,想不到我其实叫你良至,对吧?要是山鬼啦,狐妖什么的,哪天扮成我的样子来找你,一张嘴就是‘阿至’,你不就马上认出冒牌货了吗?我们修仙的人,一定要多长个心眼才行!”
这话听起来如此有道理,公良至闻言拜服,觉得魏昭真是个聪明人。于是此后魏昭就叫了十多年的“良至”,于是哪怕又过了十年,只要听到“良至”,公良至就会想到魏昭。
听自己的名字反而想到别人,瞧瞧魏昭干的混事。
纵鬼杀人,两者皆输。
公良至等着年轻的游侠开口,无论是惊呼还是反驳。他并不想说服对方,只想听听对方怎么想。修仙之人最忌讳心有郁结,要是道心有瑕,只能落到他现在这个地步。
魏昭此番砍号重练,并没有多少藏拙的耐心。他处处表现得像个天才,或者说像当初的魏昭。若非公良至是个不好糊弄的修道者,魏昭都想在他梦里闹个鬼,顶着一脸血问他还记不记得当初的魏昭,问问他怎么能把龙珠给莫名其妙蹦出来的女儿,问问他怎么能干脆利落地动手宰竹马。为了不认识的几个鬼能舍生忘死,砍我就砍这么利索?
第二句话相当无理取闹,第三句质问的事根本还没发生,但魏昭可是反派大魔王,要讲什么道理。
流黄蛋煎得正好,细细长长的寿面煮得十分劲道。“你们同一天出生啊?”魏昭强笑道:“我倒是抢了道长朋友的面了。”
“我朋友最为豁达。”公良至笑道,“他就是知道了,肯定也不会在意。”
狗屁。魏昭想,要是这十年间哪个混账吃了公良至给他做的面,他肯定要化作鬼怪缠着对方,作祟到天涯海角。
占奕批命时不分正邪,更不屑于说谎,因此连魔修遇见占奕也颇为客气,就像江湖中的邪教也不愿得罪名医。
“那你觉得魏昭是什么样子的?”他说,念出了公良至刚才的所思所想,“胸怀磊落,光风霁月,如旭日般光芒万丈……要是有一天他不再如此,你也要指控他不是魏昭?”
公良至的握着阵盘的手缓了一缓。
“可怜。”那“魏昭”说,“我不是说你,是说你的魏昭。他把你当朋友,你爱的却只是你心中那个完美的幻影。”
所以说,魏昭长这么大没被人套麻袋打闷棍,纯粹是别人打不过他的缘故。
更可气的是,这天才并不形影单只,他乐于交际,人缘极佳,还有个一起长大的、精通阵法的师兄公良至。他俩加一起就把大道外的实用术法几乎包了个圆,攻守兼备,能控场能治疗。这两个佼佼者组了队,还打个屁。
公良至的舌头在他口中推挤着,匆忙得像只舔人手指的小兽,他吻得既不煽情也不柔情,比起亲吻不如说是在把什么东西顶进魏昭喉咙,仓促间津液都从唇边留了下来。魏昭如梦初醒,明白了公良至在做什么。
他在幻境中将龙珠放进口中,然后企图还给幻境里的魏昭。
何况,无论今后如何,至少在此时此刻,公良至还想着救他、把龙珠还给他,魏昭还有什么好说的?
他感到窝心,继而焦躁,这些年下来他已经不习惯任何正面情绪了。魏昭感到不自在,不能与怨恨同在让他感到脆弱,仿佛他还未被世间恶念所污染,仿佛他刚坠入玄冰渊,对一切恶意无能为力。
这位道士可以用厨房的砂锅炼丹,他第一次穿着围裙端出一锅热腾腾的回春丹,魏昭下巴都快掉了下来。公良至轻描淡写地表示,无他,唯手熟尔。
公良曦模仿着公良至的口吻:“‘此心已与故人同往,何必再祸害其他姑娘’。”
魏昭想,事情是怎么进展到自己又被莫名捅刀的地步的?他想不通,只好说:“你爹这是搪塞媒人呢!”
公良至出了玄冰渊,去找了能掩饰龙气的功法,还花心思改良融合,也不知出于什么心态。不对,那种心情魏昭能体会几分。
他想啊——只是偶尔,只有一两次,他忍不住想——倘若他们有幸一起出了玄冰渊,又万幸看出了陆真人的险恶用心,没一起回乾天谷;要是他们能想出掩饰龙气的办法,不会被群起而攻之,找个旮旯角闭关修行,等修为大成再一起杀回去……
“小仙女就问:‘我爹没有死?’”魏昭胡编道,“只听那妖龙说道:‘其实我才是你爹’……”
公良曦惊恐地尖叫起来,魏昭觉得十分开心。
藏青色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大如磨盘的圆月,万道金丝从这轮硕大满月中投射出来,其形如无数橄榄,累累悬挂,垂下人间。万千金光如同炸开的烟火,只是垂落的速度缓慢,浓稠如浆。
庚申夜月华,中有帝流浆。
“有酒有月有故人,有花更好。”公良至说。
公良至拿起还没下肚的解忧花,口中念念有词,往周围的树上一抛。紫色的小花在空中分出无数朵,粘上了树枝,顿时生在了上面,垂挂下千丝万条,如同紫藤萝瀑布。周边的两行乔木顿时绚丽多彩,在夜幕中帝流浆的金色光华映照下如同仙境。
这不一样,全天下的朋友们如同等待探索的无数秘境,而公良至,他是魏昭去完哪里都要回的宗门。
如此一来,魏昭给在这里学不到新本事的游侠卫钊找到了不思离开的新理由。公良至能因为这个赶走他吗?不能啊,卫钊可没向他要求什么,而且有筑基修为足以自保,有隐藏龙气的功法可以修炼,更何况这种情况还是公良至造成的。毕竟,魏昭坚信,哪怕是男人,被公良至这样叫着名字亲也得动心,除非那个人瞎了。
现在的公良至时常笑,在人前总是眉目舒展,与人交谈时噙着一丝笑意,让人如沐春风,让魏昭觉得假和陌生。公良至眼中有岁月沉淀的风尘,顶着那张加冠之年的俊美面孔,真像只游戏红尘的狐妖。
魏昭想舔他笑出细纹的眼角。
魏昭要气疯了,他看着公良至面上可以乱真的哀伤,不知“公良至拿我们的经历移花接木到老婆身上当做情史讲给后生听”和“同样的路线公良至对自己和凡人老婆走的那一次更加印象深刻”哪一种更让他把肺气炸。
他的躯壳不断崩毁又不断新生,似龙非龙的部分还勉强算活的,另外填位置的恶念更像怨鬼,容貌早已损毁。一刻不停的痛苦和怨念如同海水消磨海岸,又心知肚明过去诸多真善美俱为谎言,不得好死的未来才是天命注定……这种情况下,谁能依然乐观豁达,魏昭甘拜下风。
公良至身上有点儿皂角的味道,还有他自己的气味,让魏昭想到……想到公良至。对,就是这么没创意,何况“公良至”在魏昭心中已经是一个单独标签,他会觉得“那个人的眼睛有点像公良至”,或者“这花开得像公良至在笑”、“今天的春风有点公良至”,倒不经常觉得公良至像什么。
公良至总是等人的那一方,因为他好静不好动,比起魏昭等着公良至来找,反一反对他俩都好。以往魏昭看着等他的公良至,像看到一个地标,看到一棵生长得蓬勃旺盛的树,如今的公良至容颜未改,却像一团残火,看得人心慌。
“人生之所以有趣味,便是在未来无穷——然而未来却并非无穷,只是我辈无知。”占奕说,见魏昭不以为然,又笑了笑,“有人说‘我命由我不由天’,你怎么知道你拼出来的命不是天数?又有人说‘人定胜天’,可悲可笑,人亦为天道循环中的一员,主人会管自家猫狗打架哪个赢哪个输么?顶多让它们别打出猫命狗命来罢了。纵使人族统御天下万灵,仍然于天无损。”
他看到公良至脸上闪过一丝明悟,他的挚友从不是不肯面对现实的懦夫,那张脸苍白如灰烬,双眼却重燃两团火星,火焰越烧越烈。他看到公良至向后微微一仰,仿佛要被可怕的现实砸得摔倒在地,可道士终究站稳了,面上似喜似悲似惊似怒,化作双唇微启,吐出两个字来。
公良至说:“阿昭。”
公良至游历四方,照顾公良曦,仗剑不平事,做任何他心中魏昭想做会做的事。他一直喜欢魏昭,喜欢他的为人处世,于是在魏昭离去之后,公良至便有意无意地模仿他,让故友活在自己身上。应该活下来的本该是魏昭,不是吗?
但是,在真正的魏昭归来,并且与过去的他南辕北辙的时候呢?
他真不太记得自己以前怎么样,在有魏昭的记忆中魏昭总是比他自己鲜明,在十年来一次又一次的描摹回味之后,公良至自己反而只是个浅淡的影子。努力回想七岁以前,完全是一片迷雾,魏昭是公良至人生的一部分,根本无法分割。
公良至蓦地笑了,他体内真气前所未有的圆融,如同雨后激流疏通堵塞的淤泥,穿过干涸的河床。心结骤解,心念已定,万般烦恼皆如清风拂山岗。
何为本心?
公良至想与魏昭同行,阻他伤天害理,替他弥补罪孽,尽人事听天命。黄泉碧落去得,瑶池天庭去得,阿鼻地狱也去得。
魏昭活着,没什么比这更好了。
公良至不仅聪明,还是个锐意精进的赌徒。
他体内气息絮乱,因为本身失去了意识,无法引动真气回巢,以此巩固依然动摇不定的金丹。放着不管,境界依然会跌落,更别说气息无法掩盖,不知会引来多少趁火打劫的豺狼。这种时候能帮上忙的除了乾天谷的金丹(及以上)修士,只有面前刚得了他馈赠,能挤出点同源真气的魏昭。
何等堂皇阳谋。
公良至拿一身修为,赌魏昭心底温情未灭。
在魏昭体内的金丹残片消失前,他们之间的联系足以在万里之外感应到彼此。这其中确有算计,可这算计中一腔热血,一颗真心,又哪里是算计二字可以抹去的?
他赌赢了。
一说开头,公良曦仿佛打开了话匣子。她自言自语似的继续道:“有时候阿爹看我像在扫墓,可我不是别人啊,我是曦儿,他找不到别人的。我也想让人陪陪他,但得他喜欢,不认识的人非要搭伙过日子,有什么意思呢?
魏昭向前跨了一步,捧住公良至的脸,舌头刷过他的左眼珠。一缕黑气顺着他的舌头爬进公良至的眼珠里,像一条小蛇,规规矩矩地盘踞在瞳孔当中。
“我们明明能笑傲江湖,你却非要跟我来这里殉情。”魏昭气道。
“要是你笑傲的方式不是走到哪里杀到哪里,谁乐意找死?我吃饱了撑着吗?”公良至笑道,“我不能跟你当一对夺命大盗,只好来当亡命鸳鸯。”
“正是如此。”公良至顿了顿,“时间紧迫机会难得,我们要不要最后再睡一回?”
他一双狐狸眼看着魏昭,其中居然还有几分认真。魏昭一噎,眼睛瞪得老大,于是公良至朗声大笑,没事人似的走过来,打开药瓶,开始给魏昭上绷带。
魏昭无话可说,像被温吞茶水浇了一头,怨恨之火挨了一下釜底抽薪,要烧也烧不起来。他忽然明白了公良至为何能结丹,这位道士真是剔透心肠,有情又不拘泥于此,一旦看开就再无郁结,今朝有酒今朝醉。此乃大逍遥。
《捕龙印》的故事开始之前,一大一小两个姓公良的器灵在捕龙印中相聚的时候,当公良至发现他们都是器灵,他会有何感想?他最后又做了什么?没人知道。魏昭只能从结果往前推,猜测中间发生了什么。
公良至消耗本源补完了公良曦,让她和曾经的公良至一样身体健康,与常人无异。而付出的代价是公良至几乎完全洗白成了器灵,自此无喜无悲,前尘尽忘,道心重塑,在无情道上修成元婴。
他们相遇时都不是人,要是按照《捕龙印》原著里的结局,三百年后再度重逢时,公良至和魏昭严格意义上已经死了。洗尽前尘的空白器灵公良至长老,被玄冰渊下恶念完全占据的魔龙魏昭,身上还剩下多少部分属于他们自己?
但被作者放弃的书中世界,魏昭所在的这个漏洞百出有待填补的昆华界,依然得生长下去。
那个之前逃走的可怕念头,那个终极问题的答案,在此刻游了回来。
被抹消,从头来过。魏昭遇见《捕龙印》前毫无之前轮回中生生死死的记忆,那么等下一轮开始,也不会有人记得现在的魏昭,包括他自己。
就像仙人亦有天人五衰,哪怕对寻常修士来说遥不可及的天道,也有生老病死。
天道天道,与天同寿,但每个大千世界也会寿而终,天道与之共存。只是昆华界历经驱神、灭妖,分明是一派鼎盛之象,漫长的寿数所耗远不到一半,又怎么会突然天道将崩,走向末法时代呢。
花雪月呼地松了口气,伸手去摸龙角,魔龙张着嘴似乎要咬她,又碍于种种威慑没能咬下去。女修心满意足地笑起来,说:“不枉我去偷渡雷音寺的压箱宝贝呢!嘿嘿,只有人家这样的铁杆粉,才会连作者微博上的废稿也不放过。不过设定还是有bug,这玩意对付昭昭就够呛,怎么可能打更高级的boss?都怪太监烂尾啦。”
轰隆!就在花雪月说完这句时,魏昭听见一声巨响,仿佛天机道破后高悬的劫雷。
这个世界是有规则与逻辑的,它的框架来自《捕龙印》,血肉筋脉由天道补充。第一分级是原著,书中明确说明的事情会强制发生;第二分级是世界成型后的天道,天道法则补全剩下的部分,让这个世界真实合理。魏昭不明白自己怎么离开玄冰渊的,但如果自己都能离开玄冰渊,下面那条有毁天灭地之能、数百年依然阴魂不散的灭世黑龙,能不能?
十九岁的乾天双壁望着彼此时,他们同时变得更加天真青涩,又同时变得更加成熟可靠,像两块相映生辉的宝石,像两棵并排而生的树。他们……看起来好极了,旭日初升,毫无瑕疵。
本该如此,本该如此。
他们两颗脑袋靠在一起时如同一窝出生的小奶狗,魏昭一个没看着就会给彼此舔起毛似的。
有时魏昭恨不得大吼一声“秀什么恩爱!逃命呢!”,又疑心自己神经过敏。乾天双壁目前的对策无疑最适合逃命和尽快恢复,以及秀恩爱根本不是一场表演,而是一种生活态度。
形影单只的魏昭看着他们,时不时一阵火大。
你好,我是未来的魏昭,不小心掉了玄冰渊,发现世界是一本书;于是十年后我变成了大魔王准备灭世,被未来的你阻止,在此期间跟你处了个对象——哦对了在那之前我们还有个女儿——后来又一次灭世未遂时再次掉了玄冰渊,在下面看到了两百多年前屠龙之战的真相,发现了天道在不断重启世界,巴拉巴拉……然后就掉到这里来了,刚巧遇到你们,就救了一下。
编故事也请编得靠谱一点好吧。
“你怎么了?”公良至沉声道,“这些鳞片怎么回事?”
你瞧,这就是公良至,比起“你怎么在这里”,会先问“你怎么了”。魏昭感到心中一片安宁,一股暖流包裹着他,那感觉像沉入世界本源。他忽然觉得自己在混乱中抓住了救命稻草,觉得熄灭的余烬重燃火焰,他突然不想死在这里了,哪怕注定要死,他也要回去见到他的那个公良至。
公良至又一次停口,大概不知道魏昭在开玩笑还是说真的,脸上恢复了防御性的空白。魏昭长长叹了口气,说:“好在我也爱死你了。”
这话就这样溜出了嘴巴,头一次,魏昭并没有直白地对他的公良至说过——又多了一个必须回去的理由。只能怪这个世界如此轻巧,他没有背着仇恨,没有背着无辜者的性命,公良至没有十年等待,也不必夹在他与众生之间痛苦。爱就只是爱,没有恩仇,没有立场,没有抉择。
“未来已经改变,但有些你们还不知道的‘过去’,我会说给你听。”魏昭正色道,心中升起一点恶趣味,“不过在我走之前,要把我的事瞒着你的阿昭。”
公良至严肃地点了点头,不知脑补出了什么事关重大的理由。他的脸颊有点为那个“你的阿昭”发红,真是好看得一塌糊涂,让魏昭走了个神。
“对了,你之前怎么发现我可能是魏昭的?”魏昭忍不住问,“我和过去相差不少。”
“直觉?”公良至想了想,“还有你看我的样子。”
公良至在心中暗想,除了那种不可思议的猜测,还有谁看向他的目光中,会有这么浓重的熟悉和眷恋?他的心跳得像鼓点,心说:只有阿昭,他也只希望是阿昭。
这一天开局不利,阿昭一睁眼睛,便看见良至在对着那个神秘前辈微笑。
带着点羞涩、苦恼又像开怀的微笑。
阿昭打了个激灵,彻头彻尾醒了。他控制不住地瞪着那边看,眼睛都要凸出来,还是没能看清那个把半张脸藏在兜帽里的怪人到底是什么表情。那怪人反倒停了下来,对他这个方向抬了抬下巴,公良至这才回过头来,对他也笑了笑。
阿昭小心眼地觉得,那像是给神秘人的笑容的延伸,是茶馆里小二上的续杯。从来坐着公良至家上等房的特殊客人对着这破天荒的待遇一脸骇然,
“至交好友,同门,知己,刎颈之交!”阿昭强调道,说了一串,犹觉得不足以形容。公良至值得一个单独的词条,在朋友之上,单独一项,外人没法懂,也没必要向外人解释,跟瞎子怎么形容彩虹和太阳?
进入单挑战斗魏昭对阿昭使用了[来脑补一下良至有道侣后丢下你的生活吧],阿昭受到了伤害魏昭对阿昭使用了[命定如此]攻击,阿昭回以[才不会变成你这样的垃圾大人]攻击,魏昭受到了伤害阿昭对魏昭使用了[一千次做不到就做一千零一次啊],自身进入[道心通透]无敌状态,魏昭受到了暴击,再起不能,脱离战斗以大号欺小号失败的魏昭一脸懵逼
难道因为火焰终将熄灭,就要否认曾经的炽热吗?难道因为城镇终将老去,就要否认遗址上曾经奔走的先民?魏昭曾在游历中见到过沙漠中古老而巨大的空城,当同行者们伤春悲秋,他只感到激动与敬意。他从不认为遗迹是让人悲伤的东西,那意味着如今沉寂的土地上曾有过灿烂的文明,有许许多多人曾在此活过,灿烂如流星。对这些痕迹的匆匆一瞥便能让人鼓舞,如同勇气在脚印中隔代传承。
“你会为一个可能抛却底线残杀无辜,可见本性心狠手辣绝非善人,今后焉知会不会为你所谓的正义继续残杀无辜,岂不更加该死?”公良至怒极反笑道,“照你的话说,全天下哪一个是应该活下来的好人?便是道德圣徒、茹素高僧,不也一样有心魔横生?便是懵懵懂懂的花草植物,也知道要为一道光一口水挤死竞争者!无人敢说自己生来从未闪过恶念,生而为人即是如此,但你能说人人皆是祸患吗?那我劝阁下还是先自戕为好!”
公良至停了停,像是吸了口气或咬了咬牙。“无人生而当为祸患,”他一字一顿地说,“一念神魔,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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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包不吃肉让我坚定了强制爱不是我的茶的自我认知。两个人说起来都是有头有脸的,谈恋爱却非常小儿女态 -- 那还是甜的时候。
>> 红色的细碎布料,如同海棠敝落时纷飞的残花红瓣,倏忽风起,四下散落。
吉服破碎,露出下面白色衣袍,在风里滚滚翻飞,和他墨黑的长发一起。
肩上鲜血。
风中残衣。
那为护墨燃而伤的斑驳血迹,在白袍上显得尤为艳丽刺目。
良久,楚晚宁冷笑,颇为嘲讽:“墨微雨,你我之间,又有什么可以叫人误会的?”
他一生气就会管墨燃叫墨微雨,生生冷冷客客气气的,不冒任何热气儿。
可是墨燃就那么近地站在他面前,脸上是一种对他而言陌生无比的亲热和喜爱,他就像被忽然选中的丑角,竟无端生出些手忙脚乱来。
楚晚宁只知道怎么应对“敬畏”“害怕”“厌憎”,至于“喜欢”,太难了。
飘在风里,只有墨燃一个人听到了。
他说:“对不起啊,墨燃。是师父的错……”
那一瞬间,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声音,风声,草木声,衣袍翻涌声,都归于寂灭。
只有楚晚宁仰头凝视着他的那张脸,是天地间唯一的清明。是他唯一能瞧见的景象。
少年眉目黑的惊人,睫毛像是两盏小扇子,垂落眼前。正撑着一把油纸伞,似笑非笑地凝望着自己。
他们一个在桥上,林叶瑟瑟。一个在桥下,寒雨连江。
就这样互相瞧着,一时谁也没有说话。
天地之间烟雨朦胧,缠绵悱恻,偶有落叶细竹随着风雨飘摇而下,纷纷扬扬吹落于二人之间。
所以这个人睡觉踢被子的习惯到底怎么样才能改好?
为了不做狗,十六岁的踏仙帝君很有骨气地忍了忍,走了。
他说到做到,决不会再从门口折回!
所以片刻之后。
——英明神武的帝君打开了窗户,从窗口翻了进来。
毕竟自己又凶又爱打人,嘴巴毒脾气不好,长得又不似师昧那般绝代风华,年纪也不小了,即使墨燃喜欢男人,也不会瞎了眼看上自己。
他就这样高傲着。
而他的内心,其实早就因为被人冷落太久,被人畏惧太久,在这样漫长而孤独地行走中,渐渐地自卑到尘埃里去。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这是一篇网游文,那么我们来研究一下师徒三人的死因:
楚晚宁:死于ot
墨燃:死于倒t
师昧:死于队友太猪
薛蒙:死于走位风骚
于是勾陈上宫和楚晚宁相当怜悯地看着墨燃,墨燃也很快知道他们会何会作此神情了。他其实自己也已经想了起来:
神武初次发出不同色泽的光辉,就代表着它已归顺自己的拥有者,并且想要主人替它赐名……
可惜,为时已晚。只见柳藤的银色握柄上,缓慢地出现了三个遒劲有力,翎毛丹青的字迹——
啊!见鬼。
楚晚宁的指尖垂了下来。
带着些赧然,带着些难堪。
所幸。
脸上总是淡惯了的,喜怒哀乐都生长的不那么明显。
大概是年纪大了,人又僵,传送阵里转的久了,心口都有些凉。
不过还好,指尖还有一点点热度的。
他就凭着那一丝很快就会消散的残存温暖,慢慢站直了身子,把神情和目光都端端正正地整理好,收拾干净。
是那个……是那个在棺椁里拿一己之躯死死护着他,被利爪穿身也隐忍着一声不吭的楚晚宁……
是那个,躲在石桥下,偷偷地释放阵法,为大家遮风避雨,却不敢露面的楚晚宁。
是那个,前世在师昧死后,为了让他有心情吃一点东西,笨手笨脚去厨房包抄手的楚晚宁。
是那个,脾气又差,嘴巴又坏,吃药怕苦,吃辣咳嗽的,他最熟悉的人。
他不傻的,虽然不说,但早就能感到墨燃有多珍视于那个温柔又美好的人。又怎会看到自己,站在角落,像是积了灰的木偶。
但当听到墨燃亲口说出“我一直都喜爱你”时,楚晚宁还是觉得自己输的狼狈不堪,一败涂地。
幻境里的那个拥抱,在墨燃看来,是师昧施舍给他的。
可墨燃永远也不会知道,那个拥抱,其实是他自己,施舍给了另一个可怜人。
说到那个梦,后来楚晚宁居然又颠来倒去地做了好多次,每次画面都清晰生动,一开始楚晚宁还会纠结,后来干脆习惯了,由着梦里的墨燃和个小疯子似的口出狂言,他管自己闲着数墨燃的睫毛,一根两根三根……
楚晚宁的雨里或有无处可归的荒魂在喃语,草木里溅着流民的浊泪,他墨燃可觉乎不得。他的雨就是普普通通的雨,草木是寻寻常常的草木。苍生就是写在纸上的两个字,谁他妈的在乎。
墨燃终于觉察到不对,有些惶然地松了手,摸着他微微发红的脸,手忙脚乱地不知该怎么好。楚晚宁忽然觉得,其实变小了,也是好的。
好歹能毫无顾忌地喊一句疼,示一寸软。
好歹能让他关切地看自己一眼。
那是他曾经想都不敢想的东西。
他那一生,和楚晚宁纠缠的时日那样绵长,很多事情,都不再如此清晰,不再那样棱角分明。
最后他其实只禽兽到极点地认了一件事:楚晚宁是他的人,就算他不喜欢,那也当由他来毁,由他撕碎。他宁愿把楚晚宁的血肉揉碎在掌心,像豺狼虎豹嚼碎楚晚宁的骸骨掏去脏腑,也不由别人碰他。
他要让楚晚宁的血里滋生他的欲念,骨头里长着他的诅咒,体内淌着他的热切。
“啊啊啊啊啊!!!!”楚洵终是崩溃了,他跪在地上,他抱着头,不住地磕着地面,血流入注。他撕心裂肺支离破碎地嗥哭着,他跪在雨里跪在血里跪在妻儿面前跪在临安城的百姓面前,他跪在神像之下,跪在泥淖之中。
他跪在罪孽里,跪在圣洁中。
跪在感恩里,跪在仇恨中。
他佝偻到尘埃里,魂魄都撕裂了,都泯灭了。
同悲万古尘。
他们是没有错的,若是撤了结界,这些人也将死去。
原来世上最恶心的不是恶魔,而是那些懦弱禽兽,没有本事,为了苟且地活着,他们披上了人皮,混在人群当中,只要自己能活下去,便什么都做的出来,什么都说的出口。
末了,还会道一句:“我也只是想活命呀,我也很可怜,很无助,我又有什么罪过呢。”
他把那颗燃烧着的心举起,平直地递到前面,不住重复:“拿着……拿……着……”
血珠滚落,却都成了一朵一朵红色的海棠花朵,那些花朵在燃烧,绚烂夺目。
“长路漫漫,险阻难料,楚洵命浅,不能再尽绵薄之力,万望诸君……万望诸君多自……珍……重……”
烛火噼啪,暖黄的光晕映照着他们的身影,一大一小,低头专著地绕着那段由发绳绕出的红线,彼此的神情都经不住的渐渐温柔。
暂时没有刀,但是看到回忆杀统统都要小心,反正回忆杀出现一般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飞刀。
第二种,飙车。
肌肤的相触只在瞬间,墨燃不敢多碰他,楚晚宁也不敢让他多碰。
明明一个是无处宣泄的激流,一个是几近干涸的洼泽,明明他进入他,就可以严丝合缝缠绵悱恻,他不再兀自汹涌找不到出口,而他也可以被灌溉浇润舔舐皲裂。
可偏生就互相躲着,避着。
明明两个人都是心若擂鼓,可是擂得沸反盈天,隔壁也听不着,除非他再靠近些,除非他的胸膛贴住他的背,除非他握着他的手,咬着他的耳尖儿,含着他的耳垂,喘息着喃喃跟他说:“放松点,不要紧张。”除非这样,他们才能彼此明白。
可显然墨燃不会,楚晚宁亦然。
他现在终于认清了一件事情:他想对楚晚宁好,实在太难了。
距离远了,怕捂不热这个人,怕照顾不好他。
距离近了,他却克制不住心头的一簇邪火,稍不留神理智就要付之一炬,他恐怕自己会做出什么越矩过界的事情。
墨燃喊过他无数次师尊,平静的,恭顺的,愤怒的,戏谑的,不胜枚举。
但这是他第一次听到一声不一样的“师尊”,含在唇齿之间,杂糅了情欲的腥气,显得那么肮脏又蛊惑,楚晚宁觉得骨缝都麻了。
得到温暖很少的人,总是没有太多选择的权利的,只要谁对他格外的好,他就将一腔热血都奉上。
“喜欢什么样的?”
这是他潜意识里,想都不敢的一句话。
可一旦爱上了,那就是烈火烹油,心热眼红,他们无时无刻不渴望着内心的爱欲被对方发现,想要和对方沉沦欲海,难舍难分。
但对方若是真的要发现了呢?他们又诚惶诚恐,担惊受怕,怕对方不喜欢自己,怕被拒绝,这个也怕那个也怕,莫说是天王老子啦,这回便是树上的一只寒蝉叫两声,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事情,他们都会忐忑不安地想,天啊,树上的蝉叫了,真要命,那他是不是不喜欢我?
最朦胧的爱情,往往是你猜我猜,你躲我躲,隔着两里地都能闻到那弥漫的酸臭味。
重生两世的老鬼这回真就像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伙子,年轻冲动,热血澎湃,会因为喜爱之人的一个眼神,一件衣物的变更,就觉得天下大乱,风生水起,从此快乐与他有关,悲伤与他有关,心跳与他有关,呼吸与他有关,就连照进窗棂的月色,月色里踽踽独行的一只蚂蚁,吸引蚂蚁来的那一脉花蕊,都与那个人有关。
他在这样的喜爱中觉得很煎熬,很憋屈。
因为一花一叶都是他,但他又得不到,不能摘。
他们两个人,前世的误会如此深,以至于陌路殊途,彼此之间隔着一道巨大的深渊。所以这辈子,他们用鲜血浇灌,把深渊填成血海,向彼此泅渡而来,却因着一层屏障,看不到对方汹涌的情潮,只能由着自己的爱欲独自泛滥。
可他们明明已经贴的那么近了。
近到墨燃仿佛听到了楚晚宁的心跳,而楚晚宁,仿佛听见了墨燃的呼吸。
“卖钱。”墨燃笑道,指尖轻弹,那火红的蝴蝶翩然飞起,落到了楚晚宁搁在一旁的海棠花堆里,潜进去,授粉一般扇动着荧光流淌的蝶翅,在花心里进进出出,“我这个比较贵,我黑心,十金一只。”
楚晚宁瞧着那只碍眼的蝴蝶飞来飞去,停在他海棠花上,舔舐着那细嫩的粉蕊。
飞花流水,孤岛如春。
皓月当空,清云蔽日。
潮汐暗涌,水天一色。
人间再好,都比不过得一句,楚晚宁喜欢他。
三人便又回到戏台前,挤进那热闹翻沸的人群中。临沂的那些离民很多先前都不曾来过川蜀,没有瞧过川戏,被那飞舞的水袖,缭乱的变脸惊得啧啧而叹,个子矮小的孩子看不见台面,有的被大人举着骑在脖子上,有的则爬到台面上垫着脚张望。
“王赐我那珊瑚玉树,宝气华光——”
台上的“王恺”和“石崇”卯着劲儿攀着富贵荣华,脸红脖子粗地要将对方压下一头。
“五十里紫绸铺归路,何人可当?”
眼前都是烟火缭乱的,耳中嗡嗡鸣响,什么都听不清,天旋地转,不知道脚是踩在地面还是云端,唯有身后那个人是真实存在的,风曾经并没有颜色也没有踪迹,如今却成了鼻尖萦绕的墨燃的气息。
楚晚宁其实并不想听太多的解释,他想要的,也就是心爱之人的一句肯定而已。此时骤然得到了这句肯定,便再也瞧不清周围的一切,头晕目眩间,觉得什么都是五光十色的,他无法思考,无法动弹,就浸没在这激烈澎湃的油彩里,最终失去五感。
于是墨燃道:“傍晚前,我在这里发现了一只桂花糖年糕。”
楚晚宁:“……”
薛蒙懵懵地:“什么东西?”
“一只修炼成精的桂花糖年糕。”墨燃一本正经地说,“大约只有十来寸高,头上顶着一顶荷叶,还有尾巴,尾巴尖燃着一盏蓝灯。”
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
是狼子野心,也是浪子回头,背负着愧疚与罪恶,却也不肯放弃,自私的,绝望的,热烈的,渴望的。
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