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al profile] fiefoe
知道一位作者就是从她退圈的消息开始,总是让人可惜的。何况高台树色这么会写浓情,又何况她是少有的看到的第二篇比第一篇更加喜欢的。

这对出柜就是相当惨的,害得小易都自我放逐到南极去了。

>> 之后高三的日子里,易辙每天都会拖着奋战了一天的疲惫身子,骑过这条路。有时是飞驰而过,听风在耳边弹拨的声音,有时是徐徐而行,拐着弯碾过小路的不同地方。无论快慢,都会让他想到曾坐在他怀里,与他一起经过的许唐成。
再往后许多年,他偶然间听到别人轻哼了一句,“我说今晚月光那么美”,蓦然出现在他眼前的,也是那日的一弯月色。
那时路灯很美,新月很美,光跳了一支舞,爬上了许唐成的指尖,又顺着别样夜色盈到了易辙的眼中。
而回忆起美好之时,满身风雪都会融成暖意,味有回甘。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体会,憋足了劲,使足了力,披星戴月地折腾着,好像就是为了换一个人这样一句寻常的夸奖,这样冷静的一眼。像是一骑红尘妃子笑,只不过滚滚尘烟和飞驰骏马,都是自己经历。

听筒可以让人的声音变得更好听,哪怕是很多年以后,易辙学了通信,知道了信号传输要经过调制、变频、滤波、解调等等一系列的过程,会产生失真,会在传播中混入噪声,他还是坚持这样认为。
大概是因为,科学给人理性的思考,而情感,给人的则是不理智的执念,和一腔孤勇。

经过最后一个十字路口,背上的人忽然动了动,有软软的东西贴到了他的后颈。像是最柔软的要害部位受到了致命的一击,晕眩的一刹,信号灯由红转绿。
也不过一个色彩的变换,日常到烂俗,可带给易辙的心动轨迹,却和后来看到绚烂的极光时没什么两样——光影擦出滚烫,铺天盖地地繁衍出一片浩瀚宇宙。

理发店里吵闹得很,空中还一直飘着各种流行音乐,易辙看到一小撮一小撮的头发从许唐成的头上被剪下来,纷纷扬扬地落到地面。在这样一幅画面中,他分明看到了时间的平和安静,以及是怎样缓慢前进的。写得真好。

易辙对于电影的内容并没有什么很深的印象,整场下来,不停在他脑海里闪过的,都是A大的校门,一栋栋教学楼,一条条小路,还有看到的那几尊雕像。偶尔,他会悄悄转过头,隔着许唐蹊去看那个认真看电影的人。电影院似是有一种魔力,眼前浮光变幻,他却像是在看一部属于自己的电影。那是一段无声的影像,里面,许唐成是唯一的主角,他骑着自行车,走着路,背着书包,拿着课本。他看到了千百种他的动作,明明全部都只是他自己的想象,却分明真实到像是他曾亲眼见过,见过他在这样一个校园里,是怎样生活的。

一回头,许唐成正舒服地靠在椅背上,手虚叉着放在腿上,微微歪着头,淡笑着看他。
灯红酒绿映亮了他的眼,而在那中央的,是他易辙。
一颗心像是经历了很久的沉睡,易辙没办法准确描绘出那一眼的震撼,他只知道,他长这么大,从来没被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过。

对他而言,许唐成也不再仅仅是孤零零的一个被纳入他自己世界的宝贝。不知所措的情况永远只存在于与外界的交汇之中,他担心着一个人,便会担心所有不好的事情,希望那些永远都不要发生在他身上。
他因为他,而有了很多第一次的经历,也要为了他,去真的接触这个世界。
校园是这样,学生会是这样,医院也是这样。

最会说话的人,穿白色衣服最好看的人,骑车最帅的人。还有最隐秘、最珍重的一条,是唯独属于他一个人的——对易辙最好的人。
零碎枯燥的记忆中,黑暗、空白,在光怪陆离的碎片上半遮半掩,那片浮沉大海中,唯独关于他的事情完整连成了一条线。而顺着这条线,他竟也长大了。
慢慢的,易辙也不知道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成了他对这个世界的感知。
好与坏的判断,时间走过的踪迹,甚至……
感情。

易辙一直在想,或许郑以坤也是对的,若无其事,粉饰太平,是大多情况下一种最和平的解决方式。这样谁也不用把那份滚烫的情感硬生生剥开,再一点一点地刮干净。甚至,只要他脸皮厚一点,他还可以依然赖在他身边,仗着他心软,暗暗地向他索取一份自己想要的温暖。可易辙不想要这样,他不想要他们两个之间有任何假装的关系,哪怕说出来之后,许唐成对他只会再有从前十分之一的好,他也希望这份好是他踏踏实实给他的。
如果他们之间都要互相假装,他怕他这辈子都体会不到什么是真了。

世界这么大,容纳了这么多的事物情感,时间永远在正常前行,一个个节日循环往复,从不会在乎哪盏灯亮着,哪盏灯灭了。谁去了哪里,有着怎样的心情,也根本不会对这番热闹有任何影响。

说到底,你于亲近的人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存在,于整个世界的空间而言,却不过是一粒普通泛滥的浮尘,生或死,喜或怒,都实在微不足道。
焰火的颜色消逝于眼底,一个可怕的假设就这么成了形。
许唐成仰着头,眨着眼,忽然想,万一,有人从来没遇到那份不可或缺呢。

有些恍惚地关上门,重新被室内的温暖裹住,许唐成才后知后觉地感受到这个清晨的美好——像是易辙送来的不是生煎,而是一小束温暖的火苗,带着光亮,微弱,不张扬。这一小点光亮就类似于这个记忆中的场景,是很微小的感动,在波澜壮阔前不值一提,却一路嘶嘶啦啦烧进他的心,以蜿蜒温柔的架势,催融着些固守的东西。
他靠在门上,将手中的生煎提至面前,又抬起另一只手,拨着袋子转圈。袋子向着一个方向不住旋转,直把手提带拧到最紧,再无前路,又在一根手指的轻轻一拨下慢慢转开。
朝着另一个明朗的方向。

虽说制作上和原味曲奇差不了多少,但加入抹茶粉之后,要让抹茶的味道不被掩盖,还要保持原来的浓郁奶香吗,许多材料的用量就要做出些改变。
正如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增加一个不确定的自变量,要想让局面重回平和,便有很多需要细微调整的因变量。

人活于世,讲的是活在一个宽泛的人间,声音万种,包罗万象,却大部分都是和自己无关的。无关的声音,是噪声,也是清寂。而将一个人视为宝贝时,他的喜怒哀乐都会在自己的世界被无限放大,无论亲人,爱人,还是朋友。他喜或笑,自己便随他喜,随他笑。他的悲或泪,也会成为自己的无限烦乱。
这便是人间。远远不同于那个宽泛大众的概念。

唯一不同的,是他想明白了一件事——如果连他的一个触碰都能让自己心动,还谈什么克制与对错。
有些事情并不是你知道是一起事故,就可以让自己不去做的。所有的爱都生发于清醒,而清醒却不意味着不能疯魔。
即便前路混沌,同他走过,才算人间。

就像那年元旦,他骑着自行车到车站去接他,别人都在看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弟弟,许唐成却看到了存在于他眼中的自己。
风是冷的,周遭是闹的,但他的眼中是个狭窄安静的世界,安稳地装了一个人。
原来那时甜滋滋的骄傲感觉,就是很温和的心动。

他闭上眼睛,仿若看到一场大雨倒退,一个穿着校服的少年骑着红色山地车,逆着人流,疯狂地朝学校奔来。溅起的水花开了一路,似乎永远留在了那个夏天,大雨大雾的夜晚。
而少年隔着雨雾看他,眼里有珍宝一般的东西,闪着光,向着他。
那是他在最偏执的年岁所累积的深情。

电视里在重播着新闻三十分,许唐成却在严肃正经的声音中,观察到了易辙脸上一丝一丝细微的变化。
“我想享受一下光明正大,给你挑香菜的感觉。”

在这个马上要迢迢万里,奔赴远方的凌晨,易辙忽然明白,原来时间是无法逆转的,也是无法以常速追击的,它背着人成就了一切的因果,人们认为自己幼稚,无知,莽撞,却仍对此毫无察觉。
“你再往后退一步。”那端,易辙的语调昂扬了许多,方才和他争论时都没有硬气起来的语气,却在这时变成了朔风中的旌旗,“你再往后退一步,我也能抱到你。”
灯光是海洋中的,音响是宽广宇宙。易辙在他的镜头中由远及进,速度快到像是要撞进他的灵魂,激起他没有任何顾虑的呐喊。
这部纪录片结束于镜头的嘈杂乱晃,地砖,鞋面,裤脚,还有叠在一起的两道影子,不讲秩序地涌成了热闹尾声。

十几岁的人说出的情话不是情话,只是,昨晚梦到了你,清晨起来,虫鸣鸟叫,餐桌上有一盘草莓,挑了一颗最好的,在放进嘴巴之前,忽然想要拿给你。
于是拿给你。不辞万里。

男友比自己小六岁,是什么体验?
大概是,他偶尔幼稚,却幼稚得讨人欢喜,偶尔莽撞,却莽撞得恰到好处。
讨人欢喜和恰到好处都不是随便说的,而是具备很严格的定义——能引得大六岁的他忽然幼稚,忽然莽撞,握着两颗糖炒栗子,踏着拖鞋,穿着卫衣,奔到他身边去。

他们似乎在这一周和机场结下了不解之缘,许唐成的车上多出了很多张过桥费的票据。事后想来,这一周像是一道分水岭,突然频繁的分离,错误却无奈的重聚,好像都将他们原本妥善安放在那间出租屋内的情感拉入了现实的河流中。
河流中的人于他们的爱情而言,是陌生人,于他们的生活而言,却是身边人。

其实许唐成还隐了一句话,但凡他再习惯于表达情感一些,他就能对易辙说一句,我舍不得。
谁舍得看到自己宝贝的人受委屈?凭什么,易辙要去给一个那样的人道歉。
他懂得易辙的尊严、骄傲,并且愿意去维护。

许唐成早已不在什么中二的年纪,但有时候也会怀疑,是不是为人善良,就真的会有更大的概率被恶意命中。做错了事情的人不觉得自己错了,尽管无耻,却活得逍遥自在,而被害者却因为不愿牵连身边人,不愿让自己变成同样恶毒的人,便只能将所有的遭遇划归为一次教训,独自承受。毕竟,有良心的人才有软肋,而软肋能给自己以最大的慰藉,却也是被伤到时最疼的部位。

如果说昨晚易远志的话使得他明白,这么多年,他不过是活在自已对于所谓亲情的臆想中,那么此时此刻,他便是明白了他对许唐成的食言。
从他们还没有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想要保护他,可他其实根本没有做到。他对于困难没有感知,他不了解现实,看不清人心,一腔孤勇,却与现实格格不入。
如今想来,更多的时候,其实是许唐成在处理着各种麻烦,包括由他引起的。也是许唐成一直在谋划着他们更为长久现实的未来,甚至,他还在不计牺牲,支持着他格格不入的勇敢。

大自然尚且不会因为“好坏”而毁灭一个物种,有的人却能以此判定一类人群不该存在。

在这个马上要迢迢万里,奔赴远方的凌晨,易辙忽然明白,原来时间是无法逆转的,也是无法以常速追击的,它背着人成就了一切的因果,人们认为自己幼稚,无知,莽撞,却仍对此毫无察觉。

前面的二十多年,我理所当然地享受着他们这种传统的爱,我没有在我妈给我洗衣服、送饭、交钱,甚至在我读大学之后帮我买车的时候说过你们的爱太传统了,我要独立,要过我自己的人生,你们不要管我,那么我也不可以在我发现了这种传统的爱束缚的一面时,就告诉他们你们这种爱是错的,我是独立的,自由的,你们不该用你们的爱来管束我。永远只拿出对自己有利的一套理论,这不叫独立自由,这是自私。所以我想跟你道歉,是我做得不够好,才让我们经历了这么多。和你说这些,也是想要告诉你,我同意离开,不是因为我更在乎家人,我爱你并不比爱我的家人少,甚至,你是那个我想藏起来宝贝着的,更为特别的人。

这个骗子。
他明明在那么久之前就考虑了他们的未来,他清楚地知道自己会面临怎样的两难局面,还是接受了他,并且对于困难只字未提,给了他最美好的几年。
也明明在那么久之前,他就已经告诉他,他是他的一生中最爱。
许唐成唱给易辙的生日歌,是《一生中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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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夜雨搬花的雅人,一本水到渠成的中篇,叫人赞美作者安排的相遇。又: 赚到了琵琶演奏的《彝族舞曲》。

>> 孟新堂正斟上第四杯,一阵婉转的曲声就在这时响了起来。弦声阵阵,猝不及防钻进了人心。
平白地,孟新堂手腕一晃,茶水便冲到了方桌上,湿淋淋地盖了一大片。慌乱间,他伸出后三根手指,抵在矮胖的铜壶身上,铜壶不隔热,孟新堂冷不防就被烫了手。...
拐着弯儿的调子还扬在空气中,勾得他的心尖不住地颤,心神分不出半分给那几根有些疼的手指头。
他敛眉沉吟片刻,将茶壶撂下,起了身,没顾得上清理那一摊水渍。
寻音问人,大概是古时戏文里才常出现的桥段。

“放他三千裘马去,不寄俗生,唯贪我三枕黄粱梦。”
他笑意未消,眉梢尽是洒脱的不羁。
一切的热烈来得突然,明明是初夏,孟新堂却好似被流火般的光打了眼。

手上突然被放上了一把琴,孟新堂托着这从没摸过的东西,都不知道应该将它放成一个什么角度,忽生出一种“误入藕花深处”的感觉。他淡笑着看向沈识檐,发现对方也在偷笑。

“非典哎,光新闻报道就死了多少人,不说病患,医务人员就死了多少。那年我同学里,本来想当医生的都没报,放榜的时候只有沈识檐,”孟新初一拍大腿,“高分录到最好的医学院。这才是勇士好不好!”

孟新堂将茶杯放到茶几上,重新坐下,摆正了面前的请帖,又小心地将杯子推远了一些。刚要落笔,又顿住,笔尖悬着比划了两下,他皱着眉歪了歪脑袋,俯身,从抽屉里翻出两张稿纸。
笔尖摩擦着纸张,发出沙沙的声响。
等他终于觉得满意了,正式写请帖了,两张稿纸上都已铺满了“沈识檐”三个字,细细密密,层层叠叠,像不为人知又按捺不住的暗恋。

“很多,”沈识檐这回笑说,“我有满满一院的四季。”
一句话,颤动了孟新堂的眼睫。
他将目光投向窗外,去纠缠盛夏的晚霞。

“妈,没有人可以真的做到面面俱到,在这种事情上做出的选择,也从不存在对错之分。”
只是你选择了理想,就要割舍些温情,这也是理想之伟大的一部分。

最大的水晶吊灯已经被孟新堂抛在脑后,他逆着光,光却跃到他的肩上和眼底。
沈识檐自认不是个以色阅人的人,声色之后便是犬马,皮囊这东西,没有内核亦经不起风霜,实在不值一提。但在触及孟新堂的那一刻,他突觉自己此刻变得前所未有的轻浮。

语带停顿的露骨夸赞,大多都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孟新堂没料到他会是这样的反应,也没料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但听见之后,他平生第一次为自己的外表庆幸。
大厅里穿行着那么多人,停留着那么多人,却好像只有他们两个人,在走近。

而当回忆的转轴又转了一圈,转出一帧灯光煌煌的画面时,沈识檐像是突然被星光击中了回忆,星河铺盖而来,化成了那一刻的声影。
他清晰地忆起了那一眼的孟新堂,也清晰地忆起,那时耳边唱着的,恰好是那句他很喜欢的歌词----“你可是我苦等30年,才遇见的人。”
没有什么比遇见更浪漫。

我母亲爱花如爱琴,以前我父亲,只要门口的花店没关门,都会给我母亲带一支花回来,十几年,每天如此。”
孟新堂总算明白了,沈识檐的仙气儿来自哪里。每天一枝花,这样的爱情,唱罢世间也没有几出。

他举杯与他相碰,说:“我的荣幸,多谢款待。”
沈识檐手里的酒晃了晃,被笑带的。他发现自己特别喜欢孟新堂跟他拿腔作势,第一次见面也是,他同他握手,他说,我的荣幸。

“那为什么还要回去?”
其实后面的问题,可问可不问,不问的话,是知己间的留白。可沈识檐问了,因为他也被问过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一定还要做医生?

“小儿始无赖,秉烛拟月光,盼庭内海棠开。未见花开,误绘一荡晚霞。遂今辰寄,愿童心不泯,岁岁照海棠。”
所以,十岁的沈识檐,会将蜡烛当作月亮去照映海棠花,结果不小心点着了一旁的草席吗。

白晃晃的光照下来,像加了一层滤镜,将沈识檐的指甲盖照成了很浅的粉色。手指压下去的时候,因着那一股力道,指尖变白,再抬起,复又恢复淡粉。这一下一下的,正好带跑了孟新堂的心跳。
孟新堂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对着一排指甲盖出神。心中正色,暗暗骂了自己一句,色令智昏。

可他们却都在相遇之前,已经见过了那么多世事,学了那么多克制与取舍,有了各自想要到达的远方。
“如果一生能找到一个爱人,已经很不容易,我不觉得一定要用‘男女’去限定爱情。”

“你想要的爱情,是什么样的?”
就是这个问题,让沈识檐确定了孟新堂的爱。一样东西,如果有一个人郑重其事地问你想要的是什么样子的,那他一定想过要给你。

或许我会经历很多的无可奈何,但我希望我的爱情里不要有。”

许多年前曾慌张地去追过的答案,就在这么一个晚上被月光酿了出来。沈识檐突然感觉到了踏实。自己相信是一回事,有人与你一起相信、告诉你你不是盲目的,又是另一番感觉。

这就是人与人的不同了,孟新堂能接受迎来送往这个说法,但恐怕他自己会因此避之不及。这和待客是一个道理,生命有多可贵,它的迎来送往就会有多麻烦,有多凸显世间百态。

情人的眼里出的并不都是西施,还有英雄,与风雨未来。

孟新堂说得很小心,他客观地陈述着自己的情况,又无比希望得到理解与……接受。他不确定他们会有多少的朝夕相处,但如果可以,他希望从现在就预订他的岁月情长。相伴携行也好,遥遥相望也好,只要他说好,他就一秒钟都等不及了。
最后,孟新堂叹了一口气,不知是不是在笑:“我曾经做过取舍,但我发现,在你面前,我的取舍根本不值一提。识檐,如果你能接受这样一个我的陪伴,那我希望你可以考虑……”
“我们,在一起。”
真到了这个时候,沈识檐倒没有什么心跳如雷,只是仿佛刚刚饮罢一壶桂酒,惊落一场cháosh大雨。
抬眼酒气,闭眼酣眠。
不知心在梦在醉。

沈识檐忽然想起那一夜落雨救花,孟新堂站在不甚明澈的灯光下问他,你想要的爱情是什么样子。那时他由着心答了,换来的是孟新堂长长的沉默。
而如今想来,大概他们两个人都犯了一个错误,不该去定义爱情的样子。爱情是由人生发的,朝夕相处是爱,隔着天地心有灵犀也是爱。他的确曾经希望建立一段像父母那样的爱情关系,可这时他想,如果是孟新堂的话,哪怕常常有离别,他们建立的爱情形式也该是美好的。因为这个人敬他、爱他、护他,还给了他毫无保留的坦诚。
更重要的,他忠于爱情,又不止忠于爱情。
沈识檐忽然有一种预感,如果今天他说一声“好”,他们好像就真的可以酣饮一生,有花有远方。

又起了风,落了星光,散了层叠的云。不远处的一排小酒馆约好了似的一起灭了灯,像是知晓了这难得的情谊,撇开亮光,给它填上一些静谧。

“你没事的话可以早点去准备,”沈识檐在电话那边停顿了片刻,接着说,“平时没事的话也可以去。”
孟新堂捏着那枚钥匙,不知道说什么好。心里太熨贴了,舒服到他最后不自禁地叹了声气,说:“什么时候我也得把你领家来认个门儿。”
隔着电话,他都能想象出沈识檐这会儿大笑的样子。
中秋当天,孟新堂早早就到了沈识檐家,开门的时候他突然有种奇妙的感觉,好像这不单单是一个开锁的动作,而更像是一个仪式,开启了他后半生的样子。

“而我通常觉得,离开国家的人或许会比身在其中的人更容易喜欢她。只要没有天下大同,一个人背后的国家,就是他四处行走时的底气。这和小时候,家庭状况不好的小孩子容易被欺负是一个道理。人性这个东西,放到再大的层面上都是类似的。”

字写的是辛弃疾的《清平乐·村居》。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
落款:识檐三十又一,愿平安顺遂,喜乐无忧。新堂书于圆月十六。
所以,这是他一大清早,为自己写的。

沈识檐静静地趴着,秋日的阳光暖到了心里,院中似是个再美不过的梦。

原来,他以为偶然拾得、水到渠成的爱情,早就在他的生命中埋下了漫长的伏笔。

若真的有见字如面就好了,那样的话,他们的初见,他不过十七。

孟新堂吸了一口气,又很轻很慢地呼出来。他的目光下移,看到了自己的点评----平时他的点评,再短也要逾两行,而这一页却只有寥寥几个字,而且难得文艺,难得煽情,不知是在说这位或许已在废墟中泪流满面的年轻医生,还是在说正承受着巨痛的国家。
“向着朝阳,我走过冬夜寒风。”
原来,这才是他们的初遇。

“不用担心,该做的工作我都已经做好了,该说的话我也都说过了,你只需要给她看看你有多好……”
孟新堂忽然停住,沈识檐便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毕竟,这个我描述不来。”

沈识檐想,等孟新堂老了,一定是个迷人到了极致的老头儿,有谦卑,有风骨,有功勋,还有沁着墨香的浪漫。
他忽然就觉得,与有荣焉。

“这次,只摘眼镜,恐怕不够。”  {这句比得上Du Maurier "Frenchman's Creek" 里面他为她摘下的第二只耳环。}

也是当真正知道了情爱、性的这一晚,沈识檐才明白,他的爱情,不过是自己找到了自己。

放了电话,沈识檐在安静的夜色中第一次这样和自己的思念短兵相接,且弃甲曳兵,独留一地月光。

他有些惊讶地看向沈识檐,“第二支了?”
沈识檐又笑着“嗯”了一声,他抬起手,将指尖夹着的烟递到孟新堂唇边。
“来,尝尝相思的滋味。”
孟新堂笑得出声,说:“那我恐怕早就烂熟于心了。”

2004年,十九岁的沈识檐第一次听到这首歌,觉得它写得很好。通篇不过爱恋与思念,却是爱到眼中一切都可爱,仿似只用那一个爱情,一颗跳动雀跃的心,便绘了一整个烂漫人间。

所以当提琴声骤然扬起,沈识檐执着他的手转开时,他像是突然天旋地转,好像触目所及的一切光亮,都在那一刹涌到了沈识檐的身上。他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他旋起的毛衣角、上面翘起的一层绒毛,还有他的指缝中,那尚未燃尽的思念。
你从风尘萧瑟中走来,我在秋意正深处等你。满身风雨,思念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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