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al profile] fiefoe
野望 by 快把蕉下的鹿牵走
(总的来说作者是很会想出故事的人。这本配角多,还每一个人之间各种前后情怨交织,有点跟不过来。NP转1v1,但感情戏留在番外里补这种做法并不能让买股的人觉得是good deal。格局忽大忽小,有点迷。)

>> “他可不是我侄子。”
“那你这到处认叔叔的毛病到底是哪来的?”

他想要一个抓得住的、能依偎的人,和一场充满激情的,又能让人失去理智的性。他想要时间在爱里停止,过往在碰撞中遗忘,他想要被人重重地进入,激荡起灵魂里的欢愉,就像那晚霍仲希做的一样。

“舒服吗?”
戚在野揪着床单的手松了又紧,艰难地吞咽喉结,吐出四个字,“老当益壮 。”

所以不勒城的自卫队才会这么嚣张,因为他们的大部队就在后方。”戚在野的表情忽然认真起来,注视着贺行简的目光闪烁着灼灼的光,“我们现在立刻转航去贫民窟,趁黑羊不在,掀了他老巢。”
戚在野思维的跳跃,险些让贺行简跟不上,他笑骂:“小疯子。”
“你有武器,方小姐有兵,我又熟悉地形,所以有什么是我们不能做又做不了的?”

戚在野不答,低头将芯片装入一柄手枪式的植入器,干脆利落地在后脖颈上打了一枪。“人造腺体,半月抛。”
戚在野“嘶”了一声,手摸到腺体处,抹了一手血。
贺行简随手扔了块帕子过去,嗅着烟,静静地看他胡闹。
“你来标记我,然后我成为你的筹码。”血很快就止住了,再一擦拭,后脖颈处只余一道浅浅的疤。“你可以用信息素支配我、惩罚我,甚至控制我。这样你放心了吗?”

“有一年,自卫队和鱼婆的人起了冲突,黑羊杀了鱼婆的儿子。而我因为收留过他们一家,事后被黑羊报复,妹妹的一条腿没了。”
他其实并不想做这个好人,他本想像当年拒绝那名受伤的飞行员一样,拒绝负伤的鱼婆一家。
可这个时候,一声啼哭让戚在野顿住了关门的手。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的alpha,架着拐杖,裹着满头满脸的绷带,小心翼翼地哄着怀里的孩子,一旁的妻子扶着他的臂膀,明明自己害怕得直发抖,却还是给了小婴儿一个温柔的笑。

雨夜、卡车,与车祸。
意外的早产、陌生的夫妻,以及面容相像的母子。
其中的关窍理清后,背后是令人惊骇的真相。

贺行简的黑色军靴踩进他嘴巴里,又往舌头上碾了一碾,他居高临下,脸上挂着雅痞的笑,“昨晚看过了,没有。以防没看仔细,晚上再好好看看。”
鱼婆往他膝弯上打了一拐棍,“个臭不要脸的!”

母亲的遗书里写道:“妈妈想要你去做三件事,其一就是退出自卫队。他们践踏面包、烧毁书本,他们不是英雄,他们比独裁者更甚……”
于是戚在野当着黑羊的面,刮掉了自己的纹身,趁着对方目瞪口呆的时候,回到了下京山。

戚在野说道:“以前,我们这有一所公益小学,小妹就在那念书,不要钱。可后来办学校的那个上城区人被黑羊赶走了,底下的老师散的散、死的死,学校就这么没了。我知道他怕什么,他怕我们书念多了,就会明白他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错的。”

贺行简弯下腰,按着他的后脑勺,抵着他的额头说:“小戚,你现在还不清醒,等信息素彻底从你身上消失。我猜你一定会说,老东西得寸进尺,咬一次不够,还要咬第二次,我真是亏大了,得加钱。”

“我只是累了。”火车上的这两天,戚在野几乎没睡,他会经常看着窗外的风景想,一簇灯火一个家,他数着数不清灯火,想着哪里都不是归处,前进的方向不是,身后的也不是。

戚在野移开手,“我什么型的?”
“很野,很有挑战性。”
戚在野显得兴致缺缺,“你也喜欢得不到的?”
祝鹤拿手比划了一下他的身材,“我喜欢辣的。”

“你喜欢它们的心情,大概就和我一样。我的喜欢,比你对小景的少一点,毕竟我大你这么些岁数,比不上你们年轻人的热情。但又比你对春天里的山茶多一点,因为你是个鲜活的、真实存在于我身边的人。”

“我不知道你快不快活,反正我每次回来都挺快活的。”
戚在野跳过一个坑,“像小狗一样天天在田间跑,撒撒尿、吃吃瓜,当然快活。”
祝鹤举着小狗,很突然地转过身来,“说谁撒尿呢。”话音刚落,小奶狗的下身喷出一道水柱,戚在野慌忙躲到边上,笑着点点狗,“它。”

结果拉了半天,对方既不动弹也不说话,就这么直愣愣地看着天空。
“看什么这么好看?”祝鹤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没见过太阳雨?”
落日余晖从云层迸出,打亮了一半的天空;另一半则笼罩在阴云里,如笼着朦胧的青纱,斜斜地飘着雨丝。
“来上城区的这些年,我从不知道东辅路有那么美的一片海,也从没像这样抬头去看一半晴、一半阴的天。”

他想起从前去接小妹放学,看到灰败的校墙上写着醒目的校训,【无畏、真诚、勇敢】
这六个字像一面镜子,反射着戚在野一身的懦弱。
他披着冷静勇敢的皮、做着冷血无情的事。他惧怕死亡、渴望生存,他不敢收留那名飞行员,也不敢在赛道上提速,更做不到无谓勇敢,他只是个想要活下去的普通人。
他不是草原上自由跳跃的野火,只是一簇小心翼翼燃烧着的微弱火苗。

只是戚在野的反应有些平淡,他只说:“小羽去了你家?”
这一下就戳到了方十里的伤心事,他怏怏道:“已经不是我家了……”黯然神伤一会,又打起精神说:“小羽联系不上你,又非说你有危险。于是拿上我和她的亲子鉴定书,直接找到了爷爷……”戚在羽反复的心思和独立的主见,让方十里捉摸不透,并且有些不适应。

祝鹤这人脸皮厚,立刻将好话说上一堆,等哄好人,又嬉皮笑脸地说:“我刚说硬了,怎么办?”
戚在野冷冷的,“找个中介扶着。”

油烟机笨重地运作着,发出令人烦躁的声音。砂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该加点水了,戚在野想。他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嘴巴却在说:“以后别来找我了。我谈了个男朋友,往后恐怕不大方便跟你来往了。”
戚在野不知道霍仲希是什么表情,他们一个盯着砂锅,一个在背后片鱼。

“没什么,就是有人跟你说过一样的话。”
“霍仲希?”
戚在野一个眼神瞥过去,贺行简立刻笑着投降,“这圈子就这么大。”

“别碰,我的。”祝鹤不想给,但手没躲掉,同时戚在野也没松手,外人看过去,两人像牵着手。
“不给我啊?”戚在野问他,“你自己一个人能用吗?”
“我套两个撸,馋死你。”
“我不看。”
“我站你床前,不信你不看。”祝鹤嘴角一勾,“下午脱了那么一点点就看个不停—— ”

“你只要亲亲我,我就好喜欢你的。”说完,祝鹤又往戚在野的左脸颊亲了一口,“他不喜欢你,我喜欢,一换一,不亏。”
戚在野仰起脸,准确无误地吻上他的唇,就一下,“不亏。”
祝鹤低下头,笑着追吻过去,“不亏。”
两人“不亏”来“不亏”去,红绿灯都变换了好几次。这个路口没什么人,车辆都甚少有经过的,反倒是绿植很茂密,吻里都带着湿润的栀子花香。

“恋爱不用刻意去谈,平常心与他相处就好。”霍仲希灰蓝色的衬衫前襟上,被戚在野的眼泪打湿了一片,他毫不在意,把清洗干净的手帕又递给戚在野,“人之所以会寻找伴侣 ,大概就是为了让喜怒哀乐有个着落。如果他值得信任,你不妨适当与他倾诉自己的内心。”

戚在野低头看了眼两人的手,忽而想起先前小妹瞒着他认亲,他知道后淡淡将此事揭过,不仅没有追要解释,甚至之后提也不提,而小妹也佯装无事发生,仍旧与他亲密无间。那是因为他们都知道,过去已是过去,未来还是要向前看去,那些回忆里的旧伤疤,最好还是不要揭开,否则脓水留满地,谁也无法收场。这次也是一样,如无必要,他们还是会揣着彼此都知道的秘密,继续亲密无间地相处下去。

丛容乐了,挥舞着烟头,“你想知道什么?想听我怎么绿的贺行简?还是怎么搭上的白隼?还是说我全部从头说给你听?”
他说得兴致勃勃,唾沫星子乱飞,在说起拐跑贺行简心腹那一段尤其兴奋,眉飞色舞、哈哈大笑。只是说着说着,手便垂下了,烟头在微风中一星一灭。

丛容的烟头燃烧尽,他扔在草丛间,“我不认识,你认识。他就是周少蕴的小儿子许相淳。我当时一听他们说,就知道许相淳出事那晚,周少蕴不在身边的原因是因为你俩。

他情不自禁地抱住祝鹤,越搂越紧。他们一开始只是安静地拥抱,直到祝鹤开口说,我会让你天天如意,这样你就能永远爱她了。

丛容见他一脸无动于衷,又说道:“有一类人,就好比贺行简。他喜欢钱货两讫的肉体关系,没功夫谈感情也不屑玩弄感情,我有时想,他哪天要是决定恋爱了,就该是收心的时候了。
这便是对恋爱有郑重仪式感的那类人。
但祝鹤不是。你方才注意到没,他那群朋友听见你俩在恋爱,半点反应都没有。一个游戏花丛的人突然选择稳定,周围人的反应大多是调侃、嘲笑或祝福,反正不会如此平淡。这不正说明了,他谈恋爱是家常便饭的事,旁人早已不稀奇。”

“你会想她吗?”祝鹤问。
戚在野侧过脸,与祝鹤的额头抵在一起,呼吸热热的、潮潮的,“偶尔,想她太费力气了。”

前人刚走,后人就到,他有一辈子难以忘怀的知己,有前赴后继的爱慕者,他什么都有,看起来并不缺自己这一块碍眼的绊脚石。他不是祝鹤生命中最特别的一个,正如小表哥说的,“再矜贵的人,他也见惯了。”他们之间没有深刻的羁绊,也没有浓烈的爱意,以致于秋风一卷就散了。

戚在羽抱着腿缩在地下室一角,脸埋在膝盖里,只露出一双眼,“我想自首的,但周泛哥不让。他说他欠我一条腿,所以会去帮我顶罪,换我一个清白的人生。哥哥,我想起来了,他是鱼婆的孙子,我们收留过的那一家……”

但她好像忘了这件事,于是我提醒她,你杀的那个人叫丛莱,是我的舅舅,老天啊,她终于想起来了。”戚在羽的脑袋歪到一边笑,“这些,妈妈是不是从来没告诉过你,那是因为她不想你与生母有嫌隙,她想你回到原来的位置,毫无芥蒂地接受她,从此过上安稳的生活,可惜我搞砸了她的一片苦心……
那封遗书,是我看着她写下的,她慢慢告诉我从前的事,舅舅的死、你的身世。当时我恨极了她,为什么要翻出这么久远的秘密,为什么单单就告诉了我一个人,而且还得守住秘密谁也不能告诉,那干脆别告诉我得了。
她回我说,因为总要有个人记住,瑞比斯曾有个大英雄叫丛莱。

每每与他靠近,他心里总会泛起一股甜滋滋又酸溜溜的欢喜,这爱意盈荡在心尖,满得就快溢出来,就像那不断上升的气泡,咕噜咕噜止也止不住。
转眼盛夏过去,秋霜凝结成冰,他不再需要气泡水解渴,再见对方,内心也好似有冬雪弥漫,覆盖了一切生机与热烈的爱。

这是一场长达二十余年的报复,从戚在野被调包开始,到身世揭晓为高潮,这场报复没有落幕的那一刻,造成的伤害,会在所有人心里扎根,直至死亡。

方时幸的大红卷发贴在脸颊边,更映衬得她病容惨淡,“后来我又去了那里,清理了屋上的藤蔓和坟前的杂草,屋里东西没动,只是进去看了一眼。我看到墙壁上有用小刀划的身高刻度表,5岁时一米一,十岁就长到一米三了......”
她眼里慢慢积蓄起水光,眨成泪珠倏地滚落,“那么拼命地长大,真是好了不起的孩子。”

戚在野静静地看着茶水里倒映出的天空,饱满瑰丽的云朵在其中失去了色彩,被风一吹就皱了,“我知道这不是个好时候……表哥曾跟我说,男朋友对我只有喜欢,还达不到深爱。我当时并不在意,事后证明他是对的。方才回来的路上,我又在想,我大抵是从未被人深爱过的。”
母亲和父亲对他的爱里揉杂着愧疚,因此这份爱里有一部分是为赎罪。

空气也就静默了两三秒,随后伯爵就说:“噢,总归都是我们丹戈家族的孩子,你安心待产便是。”
戚在野不知真心假意地赞美,“伯爵,您格局真大。”说完低头看平板,挑了件娱乐新闻来念,

“去结个婚,几天就回来。”
一条犬忽然发狂,争夺着同伴嘴里的食物,贺行简接过手下递来的止咬器,拽住狗的锁链迅速给其戴上,猎犬呜咽着趴到他脚下,圆眼睛湿漉漉的。

我原以为霍仲希面对这样绵绵的情谊会头疼一阵,谁想他只是淡定地坐在那,神情温柔又冷漠,像一位慈悲的君主,杀伐果断藏在内里。
他没有去搀扶omega,任由他心碎地哭泣。直到最后才替他掖好衣领说,什么事值得你这样伤心,风度都不要了。

戚在野默默一叹,平静地说:“那我也问你一个问题,在你去打舌钉的时候、在你觉得我是块绊脚石妨碍你自由的时候、在你想到“不如分开一段时间”以应付伯爵的时候,有没有哪怕一刻心疼过我的处境?
你那么聪明,应该不难猜到我正在经历什么,可你一句没问过、一条短信都懒得回我。不是只有你觉得不自由,不是只有你觉得委屈。”

戚在野再次打断他要说的话,“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
“我说了——”
“我没有的东西,希望你能拥有。”
那一瞬间,祝鹤眼里的情绪变化很快,从震惊到动容的转变只有短短片刻。
阳光从走廊尽头的窗户蔓延进来,戚在野默默看着鞋尖上的一点阳光,想起从前在山谷抬头仰望天空时,曾无比渴望像鸟一样飞越高山,滑翔着穿过云间、让风拂过羽毛,太阳的方向,是他的去处和归处。他盼望着有一天,能拥有这样一段自由的旅程。

祝鹤时常会意识到这么一件事,他的眼睛透过我,在看他自己缺失掉的那一部分灵魂,他爱的不是我,他爱的是被弄丢的自己。
为此祝鹤感到无比烦躁,却也觉得没必要深究。他自己都觉得疯狂和可笑,他竟然因为对方更爱自己而生气,而且细品这种情绪,竟有些像吃醋。

“我擅长遗忘,不开心的事太多了,没必要桩桩件件都记着。”
“我是让你不开心的事?”
“有一段时间是的。如果你继续纠缠,那么现在也是。”

“学校来了两个做饭难吃的厨子,我咽都咽不下去。”妹妹曾这么抱怨过。
一些真相拨开云雾从模糊变得清晰,而相对的,戚在野却愈发看不清霍仲希这个人。
理应霍仲希是该恨他的,正是戚在野的冷漠才使得那位作家陷入泥沼最终自杀,可霍仲希平时又对他多加照拂,甚至表现出几分喜欢。因此戚在野很难去猜霍仲希内心真正的想法。

在确定霍仲希是故人后,他其实是高兴的,那些无法释怀的过去,一直深深埋在心底发烂,他有时很想找人倾诉,但四顾茫然,又不知该和谁说说心里话。从前他不敢跟祝鹤说,怕他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也不愿和小妹说,说了非但无法释怀,还会心生更多哀怨和悲戚;更不想和丛容讲,他早就向前看了,不必硬拖着他回头。
然而今天,当和霍仲希谈起往事,对方用温柔的肢体和语言宽慰他,那份沉重的痛苦被他三言两语化解,戚在野觉得愧疚的同时,却也感觉到了轻松。

戚在野停下脚步,回头发出一声轻笑,“要是论惨,我不一定会输。尊重是相互的,这段婚姻一开始,我就没有过选择权,也没有得到他给予的尊重。我不认同他这个丈夫,也不承认这段婚姻,所以你们家的荣耀耻辱均与我无关。”
风大了,吹乱了戚在野的头发,红发凌乱地斜飞在额前,他敛起周身的冷漠,平静地说道:“查理叔叔,其实我很喜欢你。有时我会想,如果父亲活到现在,大抵也会是这般温柔严肃的模样,当然他一定不会像你那么古板。所以这些日子,你提的一些要求只要不太过分我都会答应,让一位无辜的老人家因为我和伯爵的恩怨为难,我做不出这种事。但是也别把家族荣耀扣到我头上,我没有义务为你们履行这些。”

“小谷说,你是那个大雪天里,第一个将他杀死的人。”
平静温和的语气像一把刀,一口气挑断了戚在野感知外界的能力,他呆愣地倚靠在车窗上,向上仰望天空,眼睛水润润的,浸润得眼眸愈发漆黑,清晰地倒映出车窗外白色的飞雪。

霍仲希与他鼻尖相抵,呼吸交缠,湖绿色的眼里,脉脉流淌着温情的欲望,“在觉得你可爱的那瞬间,我便知道我是不正常的。”
戚在野侧过脸,错开与他对视的视线,却立刻又被一股温柔又不容抗拒的力道扭回来,“让疼痛和死亡在爱欲中徘徊,这便是从那之后,我一直在寻找的感觉。啖肉食骨的性,才是最刻骨铭心的欲。”

“我似乎……我一直没有跟你说过,我们所求的不一样。”光在戚在野眼睫下投下一片阴影,“我想要被人抓紧,而不是囚禁;我想要被深爱,而不止是喜欢。我不喜欢在笼子里看天空,我想要我的意志、我做的每个决定都是自由的。我想要的,你都给不了我,所以,我们不能在一起。”

“好的,晚餐结束。”说完就将蜡烛往长桌上一扔,烛火先是点燃了蕾丝杯垫,然后连着桌布一起烧了起来,鲜花与食物瞬间被火焰吞没。
众人纷纷惊叫着逃离,伯爵淡定地在主位坐下,愉悦地欣赏着众人惊慌失措的表情,查理赶紧找人来灭火。火焰升起的烟雾呛人,小宝宝的气管还很嫩,不能在餐厅久留。戚在野压抑着怒气从伯爵怀里抱走宝宝,“你个疯子!”
他心里有些伤心,每个宝宝都有的满月宴,怎么到小戚宝这里就被搞砸了呢,他心疼死了。

“老师知道你迷茫呀。但是鞋带不系,走几步就要跌倒,不读书,路就变得越来越越窄,读书就像开垦荒地,土地开垦得越多,可以播撒的种子就越多,反之就只能守着那一堆杂草叹气,为什么我的土地这么荒凉,久而久之就要生怨。”
“读书不是为了告诉你大道理,而是让你学会分辨道理。读书也不是为了教你做个好人,而是让你在漫漫读书路中塑造出一个真正的自己。” 

于是它摘了一缕晚霞织进衣裳里,又恳求月亮给予一缕月光,梳进头发中。在清晨来临时,它摇晃着叶片与花朵,将全身沐浴进阳光里,让身上的霜化作晶莹剔透的饱满露珠。
它静静地在花园里开放,无声无息地绽放着美丽,在又一个夜晚来临时,夜莺停驻在花园里,对玫瑰说道:“你身上的衣服,让我想起了在西边农场里看过的晚霞,你愿意听我讲述它的故事吗?”

玫瑰伤心地回到花园,把自己埋进土里止不住地哭泣,它的眼泪浇灌在夜莺的尸体上,就在这时,一颗小小的种子从夜莺的身体上破土发芽,长成了一朵红艳艳的玫瑰。
这朵玫瑰会唱歌,歌声与从前的夜莺一样动听。
“从今往后,我会与你一起开在地面上,这样你就不会孤独了。”
玫瑰喜极而泣,与夜莺相依偎在一起。这一次,因为夜莺化作的玫瑰身上,也有同样坚硬的刺,所以他们可以尽情地拥抱、亲吻,不用担心伤害到彼此。” 

玫瑰要用他锐利的刺,狠狠将夜莺钉在地面上,把他从天空拉下来,用藤蔓捆住他的翅膀,使他不能再飞翔。
戚在野整个人被压在草地上,这一回的性事不似方才他主导得那般缓慢,急促猛烈得像海面上翻涌起的几米高巨浪。

拂莱.丹戈神情矜傲,目光冷淡,冲贺行简微微点头。
而另一边,那双湖绿色的眼眸一如以往地温柔深情。绿色的湖泊干净清澈,被夏日的微风掀起阵阵涟漪,像悸动有了形状。
空气里弥漫着尴尬的气氛,当然或许只有戚在野这么觉得。他移开与霍仲希不小心对视上的眼,淡定地拎开贺行简放在腰上的手,整理好衣服和头发,拿上手机抬脚向门口走去。

“和你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确实被打击得有些萎靡不振,你的那些话实在伤人。但后来我想明白了,你不能代替郑谷惩罚我,我会用自己的方式赎罪。而且我想,如果我真的做了你的笼中鸟,你应该也不会再喜欢我了。”幽幽的夜色下,戚在野的目光格外明亮,他低低地笑着说:“我就是有种感觉……你喜欢的不是那样的我。”

“期待下次见面。”霍仲希想上前抱抱他,戚在野却退后一步头说:“我与自己、与过去和解,不代表原谅了你对我所做的事。你作为我丈夫的朋友,送你是应该的。但是,我也不希望再见到你了。”说完他轻笑一声,“其实我有时候挺烦你们这些人的,说话经常只说一半,还都话里藏着话。上一秒是敌人,下一秒又变成了合作伙伴,我弄不懂你们在做什么,但只希望你们,做任何事都不要牵连到我的戚宝。”

伯爵眼里有错愕,他没有理会边上疯狂嘶吼的祝鹤,而是静静地看着哭泣的小孩。脏兮兮的小孩刚从外面摘花回来,头发上挂着薄薄的灰尘,也不知道是去哪里打了个滚,指甲缝里有黑色淤泥,掌心被植物汁水染成了绿色。她就拿着这双手,贴在伯爵脸上,一遍遍重复说着“dai地,痛吗?”
半响,伯爵捏捏她肉乎乎的手指,回她说:“不痛。”

【你妹来了。】
【你妹把那头羊打了。】
【来一局?晚上我帮你写作业。】
而戚在野只回复了一条,【别看热闹,劝架。】

贺行简捧着他的脸笑说:“年轻好看、真诚勇敢。”亲了一下嘴唇,“会叫会扭还会浪。”
戚在野低头笑了,贺行简抬起他的脸,“其实你心里清楚,自己对alpha是有吸引力的。”
戚在野挑眉,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嗯,我知道。”
贺行简咬了一下他的鼻尖,“坏胚子,回去吧。”

我看着她身后被落日染红的天际,忽然想到了你的头发,想到了你在高速路上贩卖食物的情景,那么渺小,却又那么坚韧。
很难说不是你的勇气振奋了我,我告诉母亲,蝼蚁不能力挽狂澜,但是大厦倒下,尘土和废墟同样无法掩埋蝼蚁。
我生平第一次如此慷慨激昂,我对她说,旧时代属于斯宾赛的荣光已经过去,我会建立新的荣光,能在新时代立足的、能让所有人敬仰的荣光。”

戚在野翻看了丛容偷偷复印出来的信,信的中心内容大多都围绕着自卫队。只有最后一封不一样,这封信的落款时间是在丛莱去世后一周,应该是一封未寄出的信,不过与其说它是信,倒不如说是贺行简写的一篇致悼词,全文充斥着对丛莱的赞美、敬佩和怀念。
戚在野翻来覆去地看,却怎么也看不出这其中暗含的暧昧情愫,便只能安慰丛容道:“他那时年纪那么小,你所谓的爱情,说不定只是他对一个有勇谋的人的仰慕之情。”
丛容抿着唇不同意他的观点,“你不懂,如果只是单纯的仰慕,就没必要包养我了。所以他对父亲,应该还是有种不一样的情愫在里面的。”他自嘲一笑,“怪不得总嫌我行事懦弱、性格乖张,空有一副好皮囊,原来跟母亲一样,都把我当成了父亲的替代品。

至于那枚发卡,大约是掉进了某栋建筑的缝隙中,又或是被某只鸟儿衔去了装饰巢穴。它原本在存在的意义,就是承载一个痛苦灵魂对故去之人的思念,而当那条生命消散,它便又变回了一枚平平无奇的装饰品,在岁月里泛黄生锈。无人会记得,曾有人待它如珍宝。

“最重要的人.......”戚在野觉得讽刺,“当年你把我身份擅自捅到方家,到底是为我好,还是只为接近方时幸方便展开报复。同理,今天你跟我来,到底是为见见世面,还是只想找寻费闻勒的踪迹。对于你来说,我到底是什么?落魄时的顶梁柱?孤独时的依靠?还是说,只是复仇时的一件称手工具。”

//。这条线是我一开始写过但后来又删掉的,因为一旦和老贺结婚,这本书离完结也就不远了,后续的剧情啊狗血啊都不知道怎么展开(是我笔力问题)所以干脆就删了,换了伯爵那条线来写。

那晚他用温和的嗓音念着那个故事,“或许它该接受那个修理工的提议,换一种能源,这样它就能继续在宇宙中航行,可是没有玫瑰之心,它又如何能捱过那漫长又孤独的旅程。”
玫瑰他很孤独,我的玫瑰他很孤独。戚在野不断地抽泣,怎么都停不下来。

但如果它同时拥有工匠娴熟的技巧、深厚的文化背景,以及带有悲剧色彩的故事性,那一定会是一件绝佳的艺术品,正如那个青年所“表演”的性一般。
艺术的核心是悲剧。而吸引住拂莱.丹戈的,正是对方在与人抵死的缠绵中、在被深深地进入和拥抱时,所散发着的,那悲伤又痛苦的孤独。是孤独升华了这场交配,引发了拂莱.丹戈的共鸣,让他不可自拔地迷恋上戚在野的肉体。想占有他,想拥抱他,想与他水乳交融,舔舐彼此灵魂上的伤口。这份渴求,以及找到同类的欣喜,最终化为了性欲,变成了拂莱.丹戈对戚在野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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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堡的55天 by  大熊啾啾
(番外太任性了,一个隐约的HE外又安排了让它漏洞很大的两个片段。总体来说攻因为对复制人的固见亏待了救命恩人,差评。)

>> 一连吃了三个卖相精致的甜品,无一例外都是合成奶油和糖浆的味道。这毕竟还是在前线、在曾经的沦陷区,无论这里举办着多么热闹多么堂皇的舞会,味蕾也会让你品尝出战争的味道。

也是她复出后第一张也是最后一张专辑的主打歌。歌曲里藏着不问世事的快乐,虽然歌手本人已经千疮百孔,并且在三个月以后自杀离世了。

“我对这座城市是有感情的。”李艾罗重复道:“我不想它变成人间炼狱,可是他却因为我反复被轰炸。这叫不叫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我明白李艾罗说的是什么。我说:“上校是坚定的主战派,并且在对敌中多次立下奇功,如果说我是复制人,肯定也是第一个对付您。”

浴室里四面八方都是他,倒影里,雾气里,眼睛总也躲不过去。我的那处可耻地有了动静,被我用浴袍紧紧地压住。是的,我在圣诞舞会上第一眼见到李上校起,就无耻地肖想着他,肖想他的热情,肖想他的坚硬。这黏糊糊、湿漉漉的邪念在我脑中盘旋,游走到肿胀的器官里,游走到四肢百骸去。

李艾罗的温柔让我有一种快要窒息的痛苦。我如同待宰的羔羊,战战兢兢又自暴自弃。我知道他必然要说些什么,让我感到不快和难堪。

我是一个同性恋者,这不仅仅是“奇怪的癖好”那么简单。李艾罗认定我是蓄意囚禁他的敌人,那么我的那些行为就是来自敌人的侮辱。他嘴上说着温和的言辞,表情却极端地厌恶。我动了动嘴唇,没有为自己辩驳,也无法为自己辩驳。

“bloody Irene”事件发生之后,复制人工厂里拥有同样基因序列的艾琳们全部被销毁,而那些已经上市走入千家万户的艾琳们,则面临着被安乐死的命运。
一小部分不甘心诚服于命运的复制人纷纷出走反抗,整个北部大区一连爆发了好几起流血事件。战争开始之后,“bloody Irene”事件被视作复制人觉醒的开始,也是人类和复制人战争的前奏。只是这些激烈而残忍的真相,当时的人们并不知情,所有媒体难得一致缄口,让人类暂且活在温柔的谎言里,多一日是一日。

我喜欢无云的天空,喜欢没有气味的花朵,我喜欢纸页泛黄的旧书,我喜欢节奏强烈的音乐。可这一切都不构成我,没有人有耐心知道。可能叶阿姨是唯一的例外,但在离开枫市之后不久,她被确诊为阿兹海默症。叶阿姨不认得我了,总把我错认为别的人,间或还是要问我,你是谁。
李艾罗居高临下地俯视我、质问我:“你到底是谁?”

相隔久远的沉默之间,李艾罗犹疑的表情几乎是凝固的。他不确定,却又很肯定。一股子憋着的劲儿散开去,结果荒谬至极。
“你是汤宁。”我听到他的声音,朦朦胧胧、不甚清晰:“……峨峨汤汤的汤,宁静致远的宁。”

我还没满月她就去世了,我算是从来没见过她。父亲很爱她,受不了她的离开,就提取了她的基因样本送进复制人工厂。因为汤氏制药和工厂有合作关系,那个复制人的胚胎装瓶和培养都是父亲在自家的实验室里做的,所以除了最亲近的人,几乎没人知道这个秘密。”

复制母亲并没给我父亲带来太长久的快乐。她只会根据所拥有的记忆来做一些重复的事情,就像她对待我一样。她拥有我母亲全部的记忆,却没办法发展出新的爱意,只会像我母亲在我出生前试图做的那要,为我织绒线帽子,一遍遍喊我的名字,像喊一只奶猫。我小时候总是觉得她不爱我,后来我意识到,她学不会爱我。她还没有发展出学习爱的能力,就被灌装上了一套完整的知识体系和一个完整的前半生,她没办法再去从头学起了。

“不要咬嘴唇,流血了。”
我舔了一圈,果然有血液的甜腥味道。我叹了口气,满足却又心酸:“你终于回来啦,Allen。”

她以前在枫市有两个关系很好的合租室友,其中一个是隐瞒身份的复制人。后来她们爆发口角,复制人担心被告发,就把另外一个室友从窗户推下去,当场摔死了,就摔在祝愿姐姐身边。当时北区议会的主战派官员认为这是一个极好的宣传机会,逼迫她在媒体上控诉复制人的残忍,想把她打造成一个完美的受害者、反对复制人暴行的代言人。她不愿意接受,又受了点刺激,整个人很崩溃,被他们塞进了精神病院。所以她对军方的人一直很抗拒,不是针对你。”

我读着如同小学生作文一样的检讨信,捂着肚子忍笑。我问他:“这就没有啦?第三个错误呢?”
“报纸上写不下了。”李艾罗说:“第三个错误是,我不该没认出你。”
他凑得很近,轻声问我:“你能原谅我吗?”

灯关掉之后,只有一点很暗的光线,黑暗里我变得自在了一点。好像漂浮在一整片无人的夜空里,李艾罗是远处的恒星,发出柔和的光线。我怔怔地看着他,闻到他身体的味道,听到他规律的呼吸声。我昏了头,伸出手在他的脸上碰了一下,李艾罗一下子抓住了我。

基因激活剂是打开潘多拉魔盒的钥匙,第一次作为武器应用于战场上,就报应在了专利发明者汤嘉明的儿子身上。炸弹的辐射改变了我DNA中的垃圾链段,让我变成了如同动物一样随时随地会发-情的怪物。人类上亿年的进化和修正,一朝打回原型。

祝愿只记得部分旋律,而我却记得所有歌词。音乐声中我们似乎回到了过去,枫市还没下雪,树叶还没落光,风是微风,雨是丝雨,抱怨的仅仅是作业没有完成或者与男朋友吵架而已。

我笑着对祝愿摇摇头。地堡之外战火纷飞,人类和复制人都前赴后继地死在战场之上。在前线城市中,为了避免基因炸弹的污染,我们几乎不吃所有自然生长的作物,我们砍光了用于观赏的花卉,一切躲在警戒系统和保护膜下,自然的美都消散了,艺术只存在于和平区的博物馆里。我在心里产生了一点邪恶、自私的高兴,感谢这场袭击,让我还能在生死的间隙里,安静地听一首老歌。

我宁愿活得像一条狗,也不会再接受他的怜悯和施舍。
李艾罗仔仔细细地看我,像是观察最精密的仪器一样。他忽然捧住我的脸,叹气:“宁宁,我不是要羞辱你。”
“我知道,你只是在陈述事实。”我尽量轻松地说,终于还是挤出了一个笑容。
他说:“如果只是陈述事实的话,我不需要那么顾虑。宁宁我问你,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慌了神,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胡乱地笑。不知道是什么让他有这样的错觉,还到了要说出来的地步。我想反驳他,说他自以为是,却不知道该用什么语气才能令人信服。他朝我挪过来,贴在我身边站着,手掌烫得很。

祝愿不明白,我耐心向她解释:“我之前去地面上找水,手受了伤,又没办法做七天隔离,所以就给自己注射过阻断剂,到今天不超过十天,那就没有被完全代谢掉,我的血清应该有用。”

这是一项极富挑战的工作。富集我的血清中的阻断蛋白,把它们装载到李艾罗自己的免疫细胞上去。再通过培养、赋活、检测,最后输回到他身体内,整个过程不能超过七天。在这七天里,我必须完成两个批次自体阻断剂的全部配制过程,一批用于检测,一批用于治疗。实验室里的仪器设备都是十年前的旧型号,某些操作甚至需要手动,我和祝愿必须非常小心才能保证过程的无菌化。

万众心目中心思深沉、准备绝地反杀的上校大人,如今还在地底下沉睡。我想了一想,觉得这十分像个童话故事,我就是那个即将拯救主角的英雄,沉睡中的王子被我吻醒。我敲敲玻璃舱门,对他说:“喂!王子!我说过我会还你的!放心啦!”

“难看也没关系。”李艾罗还是抓住了我的手指:“以后你给我缝。”

李艾罗指指我的脸,说:“好白。”然后又指指我的嘴唇,说:“好红。”像一个刚刚学会说话的小孩子。我觉得好笑,也学他的样子指着他的头发:“好黑。”然后又轻轻摸一下他下巴上的胡茬:“好硬。”

他说自己是工具,上床是帮助、是感谢,那么亲吻也是安抚、是感谢。我是一个十分懂得举一反三的人,却还是要傻兮兮地问出来。他握着我的手的样子,总让我升起一点自以为是的念头。
我一直不去想的一件事,被祝愿大声说了出来。脱离了七天观察期之后,他的旧伤口还是感染了,这本该是十分明显的漏洞,却被我刻意忽视了。他主动帮我处理被污染的外套和保护膜,只需在焚化之前留下一小块,接触就能感染的病毒,他竟然一刻也没犹豫过。
而我是不会允许他死去的。他心里一定知道,他就是我的弱点、我的软肋。
也只有那样,我才会解除信号屏蔽,我才会以最快的速度把他送走。虽然短短的时间不足以让他暴露自己的位置,但应该早就和自己的人取得了联系,一旦离开地堡,事情就在他的掌控之下了。

地堡里的55天,是我尽力编织的一个谎言。作为配角,他尽心尽力地陪我演戏,是我自己太入戏,忘记总有谢幕的时刻。只是不管是怎样,他都不该说出那种“是喜欢你”的话。人心真的太虚伪,我总是一遍遍对自己说没关系、不强求,可是听到祝愿说他从没来过,他从不信任我,失望的情绪还是从头顶上灌下来,把我浇得透心凉。
和十年前一样,我从来没有等到过他。

像失去香气的茉莉,像丢掉歌声的黄莺,离开时没留下背影的你。
The place you've never been,it is my nothingland。

一开始他利用汤氏制药在各个地区的销售和运输资源,偷偷帮助那些想要离开却没有能力的人偷渡到和平区,顺便解救在南区被欺辱和奴役的第一代复制人。后来,他帮助过的人类和复制人也有一些加入到联络网中来,成为这环环相扣中的一个结,何云就是其中之一。父亲是一个极度理想化也极度偏执的人,他只做他认为对的事情,从来不考虑任何后果,就像母亲,就像这个联络网。这大概就是他的“放纵”。

他的眼睛望向大厅里巨幅的山水画,他说:“人的记忆其实就像是这一副山水画。有留白,有渲染,有主次、有勾连。参差、远近、高低、虚虚实实,真真假假。而复制人通过灌装而来的记忆,就像是印刷的宣传画册,远近高低,并无任何不同。如果不借助任何外界手段,这是分辨人类和复制人最简单可靠的办法。”

“我原本也抱有一丝希望。哪怕你用安眠药骗我,给我看篡改过时间的新闻,告诉我假的日期,强行要把我留到圣典日那天。”李艾罗侧过身去,不愿意再看我:“就算我一开始就知道,你接近我是为了汤嘉善。被处决是流言,但软禁他的确是我父亲的意思。你的消息很准确,也选择了最有效的方法。”

“不要让我再看见你,否则只能送你上军事法庭。”他的声音冷冷地传来:“复制的爱……并不是爱。”
他飞快地走了出去,披风翻起一角,像那只风筝。他走得太快了,快到我根本来不及告诉他,真正的爱,从来都无法复制。

“我们知道,李艾罗上将是整个北部大区第一位免疫基因污染的人类。或许有不少人并不清楚这其中的重大意义。这是一次上帝对人类的施舍,也是一次最神奇最及时的进化。以上将作为研究对象,大批的预算投入,人类精英科学家终于破解了基因污染阻断的秘密,大批疫苗投入生产,人类获得了免疫力,基因炸弹成为无效武器,终于在对复制人的战争中扭转了劣势。”
“他是见过的最……温柔的人。不仅是对我,对所有人。或许人类的命运就是掌握在这样温柔的人手里的……”

真正算起来,在汤宁成年以后,真真正正接触不过短短的时间。可就是那极短的一段时间,就从生理上和心理上彻底击溃了汤宁艰难建筑起来的防护层,犹如把他彻底暴露在基因污染的空气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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