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al profile] fiefoe
本来奇怪两仪式这篇为什么提到的人这么多,后来发现是写得比较早的。可能那时校园文里校霸转性+破镜重圆的情节还比较新鲜?

>>   李渭然冲着我肚子就是一脚,被我交叠的双手挡住。这一刻我忽然很感谢我爸,如果不是他用那种近乎变态的方式逼我背熟人体结构,我很可能会被他一脚踢死。他刚刚落脚的部位是脾脏,脾脏的痛觉神经最少,而且格外脆弱,脾破裂是临床上因剧烈撞击而死做多的病例。

  所有人都没有看出来我对钟寒有意,独独他看出来了。我妈曾经说过,李渭然才是最了解我的人,当然这是后话了,只是没有想到她真的一语成谶。人真是奇妙的动物,即使在很多年以后,我拿到了博士学位,翻遍了神经学的著作,我还是没有搞明白,为什么看我看的最透的会是这么一个笨蛋。或许,真正的笨蛋从来就是我。

  不知道为什么从李渭然挡在我身前的那一刻起,我对他的感觉忽然发生了变化,一种莫名的情愫油然而生,就好像是往氯化钡溶液里倒入了硫酸钠,瞬间出现了白色的沉淀,像是雪花一样一片一片的落在试管底部。人对救助过自己的人会产生爱慕的情绪,这很正常,可是如果这个人是平时经常欺负自己的罪魁祸首,他只是碰巧给了一点恩惠,这就不正常了。

  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很美好的一个诗句,可是看到我和李渭然的名字穿插其中就会觉得很奇怪。我说不清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奇怪,还有点紧张。就好比在一个很陌生的环境里过夜,那种不安又有些许兴奋的感觉。

  一个把曾经宫保鸡丁盖饭扣到我脸上的人,竟然会和我说别怕,我在。我傻乎乎的站在那里,半张着嘴,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冒着白烟的烟囱。真他妈二,然而更让我无法接受的是,我竟然感动了。妈的,又被这孙子感动了。我想我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真是病入膏肓了。

  “叶深,我发现你是一个特别容易被感动的人。”李渭然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着实吃了一惊,这么有透彻的话从他嘴里出来难免会觉得有些格格不入。“这样不好。”

  以后的很多年,每每我用搪瓷缸子喝水的时候都会想到他。这大概也是我为什么始终忘不掉他的原因,就算他不在我身边,就算我几乎已经忘了他的声音。只要我拿起搪瓷缸子喝水,手指触到杯壁的时候,那种温暖的温度和熟悉的味道,会让我想到他,想起那个穿着X中校服的17岁的少年咧着嘴冲我傻笑。

  “我。。我是没准备好。”我抬起手在嘴角擦了擦。不小心碰到脸上的疹子,还挺疼的。李渭然还是真是重口味,对着这样的脸还能吻下去。我觉得就我现在这德行,和我坐一桌吃饭都很不容易了。

  不知道我这爱操心的毛病是遗传谁了,每次拿到卷子,我第一反应就是这题李渭然不会做可怎么办啊,虽然他不在乎,但是我还是担心。

  天气很好,可以这样的淡水太阳根本没有作用。风刮脸上,脸上干涸的泪痕被风吹的生疼。我看着自己的右手,苍白细长的手指不自觉的抖动着。手指已经完全冰掉了,就在他转身离开的一瞬间,我忽然就记不起来李渭然的温度了。那个熟悉的感觉,在无数个寒冷的日子里给了我慰藉的温度忽然就记不起来了。李渭然是个说道做到的人,既然他说了好,就真的没有然后了。
  我一直为我的恋情沾沾自喜,也许我的恋情的确开了个不错的头,但是也难免落入俗套,和所有的初恋一样。开了个头,没有然后了。

  “我自己。”我歪着头看着王天一,他生气的样子和李渭然很像。他现在不在中国,这大概是我唯一的安慰了。远离这一切的危险。我尽量避免去想李渭然,可是我怎么可能不想他。我想我妈,想我爸,我也想李渭然。尤其是在这种迷惘的时候,我多希望有一个人可以陪在我身边给我勇气。可是我只能自己支撑这一切。

  不知道这孙子几天没有刮胡子了,脸上的胡茬那么明显。整个下巴都是青的,想来我也快一个礼拜没刮胡子了,不知道是不是和他一样猥琐。那孙子不是在英国么,怎么会忽然就回来了呢,一定是我出现幻觉了。真是的,病情又严重了。我用力眨了下眼睛,脑子疼的厉害。再睁开眼睛,他还在那里。旁边跟着一个医生。口罩已经拉了起来。他这么高的个子,穿绿色的防化服特别二。真是二到家了,笑得我眼泪都出来了。

  亲人,这是我听过的所有词汇里最美妙的。算起来我妈和李渭然认识的时间也就这一年多点,我妈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只是给李渭然做了几顿饭,在我磨磨唧唧穿鞋穿衣服的时候和李渭然唠嗑,嘱咐他换季注意保暖,她甚至从来没有给过他什么像样的东西。这些琐事,完完全全可以忽略不计的东西却让李渭然把她当成了亲人。李渭然说过,我是个容易感动的人,他又何尝不是。

  我接过来一看,除了三个吉野家的外卖以外,都是些蔬菜什么的,他不会买东西,完全照着上次我们去超市里买的那些菜又买了一遍。我一直觉得他记性不好,可是他连姜这样的小东西都没落下。

  我和李渭然认识这两年,他欺负过我,把宫保鸡丁盖饭扣到我头上,对我动过粗,逼我写作业。他对我的欺负的最狠,可是对我的好也最多。我们之间,总归是他付出的多。我好像从来没有对他好过,我为他做的那些,不过是举手之劳,丝毫没有为难的事情。但是他之于我却付出了太多。
  以前总是以为我之所以会喜欢上他那样集各种纨绔子弟缺点于一身的二世祖,不过是因为潜在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爆发。现在看来,患病的人,不止是我,还有他。我说过那么多伤人的话,他对我的爱却没有改变。

  他哭的撕心裂肺。我想把他抱在怀里,安慰他,可是我已经没有资格。当我在他和我爸之间选择我爸的时候,就没有资格在左右他的感情。忽然清醒的厉害,我头一次发现自己也可以做到这么理智。我不可以抱他,不可以安慰他,不可以给他任何希望。我现在做什么都是犯贱。

  以后,万一。碰巧了,咱俩还能见上面。这事你可得给我瞒好了。别告诉别人哈,让别人知道我年轻那会还和人私奔过,还被对方拒绝了。我这脸真没地隔了。”

  一直以来是我太依赖他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这么窝囊才会激起他的保护欲。如果有一天李渭然和我重逢,看到叶琛已经变成另一幅模样,会不会有种强烈的失落感。当年那个特好欺负的少年已经一点点变成一个糟糕的大人。好像两头都不是怎么好,为什么我这辈子就没灿烂的时候呢,不像李渭然似的,从小到大都金光闪闪的。

  医生最重要的心里素质就是镇定,万一让他知道我见到多年不见的初恋情人就把自己激动的功能性声带闭合了,以后我可怎么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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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酲这本里的程非池真是美强惨。后半场的火葬场比较衰,但我也真是没见过本质上不衰的。

>> 电话那头没说话,也没挂断,叶钦大约真把这场对话当成在做梦,咂咂嘴接着说:“我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做呢,送花、去高级餐厅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去游乐园、一起吃冰淇淋,一起打雪仗,一起过生日、吃完饭一起洗碗……哦这个这就当实现了吧,还有一起跨年……跨年……今天就是跨年啊,你就不能早点给我打电话吗?”
  边说边掰着指头数,说着说着就替现实中那个追不到人的叶钦委屈,连电话是自己打的都忘干净了,简直蛮不讲理。

  廖逸方大概头一次碰到这种事,加上在象牙塔里泡出来的性格天真纯良,对人从不设防,在周封的威逼利诱下很没骨气地叫了声“哥哥”。
  周封跟被雷打了似的杵在那儿半天没动弹,缓过神来就围着廖逸方得寸进尺地让他再叫几声听听。
  二(2)班三人折腾到最后才走,叶钦不想听周封在耳边一惊一乍地聒噪,踩着自行车先行一步。从后门小路出去,刚拐弯,看见程非池站在路边的银杏树下。
  一声“哥哥”差点脱口而出,反应过来的叶钦恨不得扇自己几个大嘴巴。他暗暗在心里给周封记上一笔,然后不慌不忙地刹车停步。

  程非池没听清,真给他拧了只猫。
  叶钦把跟他衣服颜色一样的猫摔在程非池身上,恼羞成怒道:“我说要你啊,要你这个人,行还是不行给句话吧!”

  在叶钦发出第二次口头警告的同时,程非池不顾威胁劝阻,握着他纤瘦的手腕,轻轻掰开他绵软的手指,边往他手里塞东西边说:“我负责。”
  叶钦被这突如起来的一句回答弄得哑火,低头一看,手心里躺着一只纸星星。

  问号后面还跟着个胖乎乎的爱心。
  再次将纸条放进叶钦手里,程非池握着他脏兮兮的手,看着他泪水迷蒙却依然清澈的眼睛,沉声答道:“好。”

  周封还不停:“昨天我可看到你们俩了啊,啧,之前还说怡然‘想坐在货运车副驾上笑’,现在是你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笑成一朵花。”
  叶钦听了暴躁,反驳道:“别瞎说啊谁笑了?我跟他谈假恋爱,这些不都是必须做的吗?哪像你跟班长,没名没分的就……”

  先是捏了捏微凉的指腹,接着用拇指抵住他掌心,其他手指并拢,包住了他整只手,说:“这里软。”
  另一只手往上,越过肩膀,很轻地捏了下叶钦的脸颊肉:“这里也软。”
  叶钦觉得自己应该躲一下,可是身体不听指令,一下都没有动。
  前排男生的手机光微弱,却足够将视线照亮。叶钦的眼睛很大,瞳仁黝黑,里面有两个光点在闪动,又好像映在清澈湖水里的两个小小的人影。
  程非池再度往他这边靠近的时候,叶钦下意识咽了口唾沫,慌乱中还不忘回嘴:“才不软,你钦哥我别提多硬了。”
  说完登时意识到这话超纲超到西天去了,脸唰地红到耳朵根。

  程非池掌握主动权的吻都是轻柔绵长的,如同和风细雨一般,仅止于唇齿间的交流,从不往前再近一步。看起来按行自抑、克制受礼,实际上能造成多大的杀伤力,只有当事人叶钦知道。
  一吻毕,叶钦基本上是个废人了,口鼻并用都不太够,手脚发软地趴在程非池怀里喘气,比爬两个19楼还要累。

  短暂的一段对话,神奇地让程非池浮躁的心绪重新沉淀,有什么东西悄然溜走的同时,又有新的能量在不知不觉中填充进来,盘踞在心头旷日持久的迷惘和困惑也渐渐变得无足轻重。
  如果非要给争取的过程、努力的举动赋予某种意义的话,叶钦的出现,便是他崭新的意义。

  他想狠下心的时候缩成一团滚到他脚边,像一只可怜巴巴的小刺猬,那么适当、又那么恰巧地戳到他心里的柔软。
  因此他认为恃宠而骄不是件坏事,在他能承受的范围内,这个小家伙可以尽情撒欢。

  他早该知道,自己在母亲眼里就是个复仇的工具,亏他先前自我安慰时还抱有一点幻想,认为母亲要送他出国至少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他好。现在看来,那逢人便夸的习惯竟也不是为他骄傲,而是把他当成一个物件炫耀,生怕别人不知道。

  那会儿他连叶钦是谁都不知道,他头一回痛恨自己的记性这么好,至今还能清楚地叶钦第一次给他送早饭是在十月底的某个星期一,而在这之间,发生了便利店栽赃、扎轮胎,还有体育课顺手扶了下快摔倒的叶钦这三件事。中间没有其他交集和任何过度,叶钦是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开始追他的。

  右手包着厚重的纱布,手掌弯曲不能,以致动作缓慢艰难,他索性将纱布拆了扔在地上,专心致志地拆星星。越是往后拆,心里越是升腾起一股难以言说的期待,似乎如果找不到那一张,他就可以假装今天什么都没听到。
  只需要这一件证明,他就可以将今天发生的一切从脑海中抹去,连同那些刺骨灼心的疼痛。

  他懂了,叶钦过往对他种种的践踏侮辱,以及那些让他不得其法的反复无常,并不是在耍小脾气,而是他真的恨自己,恨到非得要通过这种方式才能解气。
  从始至终,只有他一个人将这份感情视若珍宝,当做上天给他暗淡贫瘠的生活送来的一轮小太阳。

  这些叶钦早就想过了。而且他放任自己往深处想,渐渐明白除了所作所为,更加过分的是他的动机,在这样一个目的不单纯的前提下,所有的举动都成了恶意,哪怕是甜蜜美好的回忆,最后也变成刺向心口的刀。

  他含泪挤出一个笑,嘴唇动了动,把没来得及送出的祝福说给眼前的人听:“你要好好学习,好好吃饭,好好睡觉,每天都要开开心心,不要,不要再……”
  不要再碰到坏人了——这句话叶钦努力几次都说不出口,因为他自己就是坏人中的一员,他自私,愚蠢,狂妄自大,嚣张跋扈,不仅比旁人多了一项恃爱行凶的恶行,而且时至今日还在妄想回到从前。
  抹开落在屏幕上的细小雨点,叶钦久久盯着照片里的人,像在透过屏幕与他对视。
  少年微微拧眉,嘴巴半张,因为事出突然而有点呆傻的表情,掩盖不住他帅气又温柔的眉眼。
  那一刻,他们的眼中只有彼此,一切还是最初、最好的样子。

  程非池真的出去了。没到十分钟,叶钦就后悔了,光着脚悄悄溜到门边,手握门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听外面的动静,一点声都没听到,吓得赶紧开门,抬头就看见程非池站在门口,张开双臂微笑着说:“现在可以抱了。”
  他居然用短短的十分钟时间,去卫生间冲了个凉水澡,哪怕知道可能会感冒,哪怕知道体温会回升,最多只有五分钟的时间留给他们拥抱。

  他的所谓坚强临空而建,中空且根基不稳,故而所有的英勇无畏都来源于内心的软弱,一打就散。
  他从来没有走出过那片魔障,一直被困在里面掩耳盗铃,苟且偷生。
  五年了,他拼命逼自己长大,却还是活成了如今这副鬼样子。
  其实他根本没有长大,他依旧懦弱、自私、虚伪、贪婪,现在还妄图依靠程非池的归来,找到重新振作的理由。

  有来有往这个道理,叶钦在这两年才琢磨出一点门道,多在人跟前刷存在感,好好表现,说不定下回人家就想到他了,到时候他再回馈点好处,建立了联系,以后路也好走些。
  这就是人们口中的“人情味儿”了。从前他不屑于使这虚头巴脑的一套,觉得光靠自己一个人就能闯天下。等家散了,没人帮他了,他才知道从前靠的不是自己,而是他身上的那些附加值,说白了就是金钱和地位。

  况且在那一年多里,他已经从程非池那里透支了太多快乐。现在他长大了,再不能把年纪小不懂事当做借口,不该把希望全部寄托在程非池的身上,更不该贪婪,想求得他的原谅,又想跟他和好如初。
  当年的自己,给他的只有负担。他在自行车后面加座位是为了自己,放弃名校选C大是为了自己,连努力挣钱也是为了给自己买戒指。
  可现在的他又能给程非池什么呢?一身的债务,还是朝不保夕的生活?他能拿什么让程非池开心快乐?

  两人一个歪躺在沙发上,一个蹲坐在地上,以古怪的姿势对峙着。
  程非池定定看了他一会儿,忽而扯开嘴角,眼中却没有一丝笑意:“恋爱游戏,好玩吗?”
  叶钦像猝不及防被打了一闷棍,整个脑袋里嗡嗡鸣响,心脏也被这剧烈的震动打下深不见底的山崖,以超过自由落体千万倍的速度向下坠落。

  是啊,没错,重逢后一次次的偶遇,巧合到他自己都觉得刻意的偶遇,不就跟他当年做的那些事如出一辙吗?
  不合时宜的卖乖、撒娇,寡廉鲜耻的示弱、讨好……他曾经捻着一簇漫不经心的火苗,烧毁漫山遍野的荆棘,破开重重防卫,走进程非池静如止水的心。在搅起惊涛骇浪之后,又残忍地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一场游戏,一场因为荒谬的恨引发的恶意作弄。

  “第二次,在医院,真的是尾椎摔伤了,贴、贴膏药也不管用,才请假去看医生,拍的片子我还收着,可以拿给你看。”
  “第三次,在山上,第二天一早要去给妈妈扫墓的,没、没想到会迷路,打你的电话也没想到会通。民宿早就订好了,不相信的话,可以给你看订单记录。”
  “第四次,汤崇骗我说你在那儿喝醉了,我过去之后才发现被骗了。第五次,还是汤崇搞的鬼……他跟我有点过节。”

  “咱们现在的状态和请罪又有什么区别吗?要不是怕把圆圆吓着,我现在就找根荆条背着跪他家门口。”
  近来,叶钦和周封两位昔日好友时隔多年之后再次找到共同语言,互相安慰鼓励,出谋划策。虽然多半讨论不出什么行之有效的办法,好歹能从对方身上找回一点自信。

  包括重逢后的叶钦,战战兢兢,谨小慎微,跟从前判若两人,仿佛把盛开过的所有锋芒都收了起来。
  对于这样的状态,程非池反倒觉得放心。然而在听到叶钦说要追他的同时,这份脆薄如纸的安全感陡然被击破,汹涌的潮水将他刻意埋藏的往事悉数卷起,铺开在眼前。
  秋风萧瑟的傍晚,空荡荡的教室,飘在空气中的饭菜香,还有顶着明媚笑脸说要追他的少年。当时的叶钦无惧无畏,眼中盛满光芒,耀眼得让人分不清哪些是头顶的灯光倒映其中,又有哪些是自他瞳孔中迸射而出。

  想到这里,叶钦竟不知该为程非池对谁都同样态度的秉公无私感到失落,还是该为自己总是形容狼狈地出现在他面前,所以争取到不少相处的机会而庆幸。

  “对呀,她上学来不了。”廖逸方从手机里翻出地址,“寄到城东派出所,她爸在那儿工作。”
  叶钦嘴角抽搐,心想周封成天玩角色扮演也不怕精分。

  他简直啼笑皆非,心想今年是走的什么金主运,吓走一个又来一个,这会儿手边没酒瓶,不然他当场就把这满肚肥肠的导演吓晕过去。

  这个“又”字让叶钦无地自容。虽然他整天想着创造机会跟程非池碰面,却一点也不想通过这种陷入窘境的方式,赖上他就不肯撒手似的,跟碰瓷也没什么区别了。

  门左边的人怀揣一点微不足道的自信,行事举动依然摆脱不了畏首畏尾,不断提醒自己保持理智,可他上天无门下地无路,唯有穿过这扇门可以找到安心的归宿。
  而门右边的人看似秩序井然,无懈可击,实际早已进退失据,被对面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牵动停滞多年的情绪,麻木的心跳也重新变得掷地有声。

  他们两个人都在害怕。
  他怕再一次亲手揭开真相,既怕对方这回是认真的,更怕自己误会了,到头来又是一场笑话。如果这些全是假的,纵使砌起铜墙铁壁,也再经不住第二次打击。
  所以他被动地等待着,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他都已经习惯叶钦的主动。可是叶钦的怕一点也不比他少,怕被拒绝,怕表现不好,连得到一点回应都害怕留不住,纵有再多勇气也在这拉扯厮磨中消耗见底。
  他和他都变了,又好像都没有变。他希望看到的依旧是从前那个勇敢热烈的小太阳,叶钦想要的仍是他能向前走一步,哪怕只有小小的一步,就能支撑着他继续囤积热量,散发光芒。

  叶钦盯着那六根一模一样的牛奶味棒棒糖,也弯起眼睛笑了:“这是生日礼物,一年一根。”

  如果非要一个恰如其分的精确形容,他的人生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循规蹈矩,叶钦就是那百分之一的桀骜叛逆。就是这看似不起眼的百分之一,构成了他冰冷乏味的生命中全部的心跳与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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