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al profile] fiefoe
半辈子以前,高中的时候,我英语学得很好。
不是说我口语或写作怎么能,我精通的,是英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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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高二的时候,读英语的强度最大。主要的加餐,是词汇吧。现在想起来很怀疑记忆的确实,但印象里有一段时间我每天要背下200个《GRE词汇进阶》里的单词。当然是走捷径的,我不关心那个单词的发音,也不关心它的具体拼法,只要把那个单词的大致轮廓和它的大意能搭上关系就好。(最不济,知道是贬义词/褒义词都行)。午休时,我会用小字把那些单词抄到一张草稿纸上,100个词分两列,然后10个一组地把词解看几遍,基本知道了就转移到下一组。下一组结束前会反到前一组巩固一下,依此一直移到最后一组,然后重新来过。晚自习的时候如此再背下100。往往第二天早上复习昨天的词汇的时候,会惊喜地发现战果保存得七七八八。

这样的方法——分段/反复巩固/囫囵吞枣,应该是我自己觉得最合理,就用上了。对别人来说这大概是笨办法,但对我却很有效。 那时候不知道 boot camp是何物,但那种每日每夜只沉浸专心于一件事情的学习方法,倒好象那种理念相同。 还有后来读到某个波兰人发明的艾宾浩斯(?)记忆曲线,也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当然死背之外也有点技巧的。那时候有一本被人称《葵花宝典》的词汇书,是专门讲词根的—— 比如gress 含‘走动’之意,voc 和发声有关,把我隐约的体会忽然明确地讲出来,真是醍醐灌顶。 星期天去新东方的大课听几位很风趣的老师讲托福词汇,尤记得一位男老师说provocative —— 就像一个漂亮小姑娘在马路对面对你招手并嗲声说‘侬来呀’。 从此我知道对英文词的理解并不局限于它在中文词面上的对等,每个词,可以是一个表情,一个手势,一个颜色,一个场景。下次再看见lugubrious,分明就可以在眼前看到一位满面愁云的蹒跚驼背,就再用不着特别死记它在词典上的定义了。
(这样记词的副作用,是如果我要把英文理解翻译成中文的时候,往往要现想,结果不是词穷就是犯罗嗦。)

那时还很运气,学校里来自科罗拉多州的女外教借了我许多青少年(YA)读物看,有文笔优美的Newbury奖获奖作者Cynthia Voigt 的Dicey's Song,也有一味搞笑的Robert Asprin 的多维空间/神龙大盗Myth系列,还有凝重神秘的 Le Guin的A Wizard of Earthsea。这些书构造了《新概念英语》的纪实课文之外的瑰丽虚构世界,是我在第二语言里的启蒙读物。那些新背下来的单词,往往马上就会在新看的章节里跳出来向我打招呼,正是活学活用来着。

如果要量化地算,我的词汇量在那时从中规中距的头两千,扩展到了一万之外,世界一下子就开阔许多。那段时期,读英语是快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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